瘋狂的委外基金終于迎來監管新規。
12月1日,一家大型基金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確認,已收到了相關文件,“文件是昨天下午下發的。”
該文件最重要內容涉及兩點:一是要求在基金募集申請文件中,說明是否為“委外定制”基金;二是要提交一系列承諾函,包括投資決策權不受機構投資者的影響、不向機構投資者提供額外信息、在定期報告中揭示機構申贖基金份額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簡單來說,這份針對委外基金的監管文件,主旨是:要求基金回歸代客理財的定位,要求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
事實上,今年基金業的一個特殊現象是,委外定制基金是公募基金規模排名最重要的變量,各家基金公司在委外定制基金上下了巨大的功夫,這帶來了委外基金的井噴。
由于在新規以前,沒有說明是“委外定制”基金的要求,使得市場處于混沌狀態,分不清基金是“機構版”,還是“大眾版”。市場公認的疑似委外定制基金的特征是:規模金額數字為億元后面跟一個零頭;投資者戶數較少,常為200多戶;發行期較短,多在一周以內,常為一兩天。
根據記者統計,Wind數據顯示,截止12月1日,近3月成立的開放式基金(A、B、C、E類分開統計)共535只,其中有216只認購戶數在300戶以下,占比四成;如果把認購戶數擴大至400戶以內,基金數甚至達到288只,占比已超過五成,達到54%。
這即意味著,新成立的基金中,有半數疑似委外定制基金。
另一個數據也從側面說明委外資金的潛力:天相投顧對基金半年報的統計顯示,公募基金6月底總規模為7.48萬億份,其中機構投資者持有份額為4萬億份,公募基金機構占比為53.67%。
而隨著大量委外定制基金的出現,委外定制基金的“類通道化”、信披違規等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同日,一位華南某基金公司的人士告訴記者,“要求說明是否委外定制基金,這樣是好事。因為很多公司委外和普通產品沒有區分開來。”
“我們公司的委外一直做得還行,相關產品沒有任何其他的中小投資者參與。比如我們為委外資金成立一個基金,委外的錢進來后,我們不對外再發售,除機構投資者外,公司內部的人湊滿要求的200人購買,就發產品,沒有外面的人買,所以影響不到中小投資者。不過,有的公司不是這樣子操作,它正常發基金,里面有大資金,也有中小投資者。這對中小投資者不太公平,因為機構獲得的信息和中小投資者獲得的信息肯定是不一樣的。”上述華南的基金人士表示。
“按理來說,委外資金委托基金公司來管理,那么基金公司對產品有自主獨立的投資決策權。但有些銀行比較強勢,對委外基金的管理進行干涉。”上述華南的基金人士說。
而一家基金子公司人士也表示:“現在公募基金都在做機構定制化產品,部分產品有‘類通道化’的傾向,有些基金公司將交易和持倉發給定制機構,有違規嫌疑。”
事實上,上述問題正是此次委外基金新規監管的重點。
多位基金業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規對委外業務操作規范的基金公司沒有影響。
附:
委外基金新規:區分“機構版”和“大眾版”基金
根據文件要求,在基金申報時必須專門針對“委外定制”基金上報情況,重點集中于產品機構合作情況、投資決策獨立性、以及中小投資者保護等,最核心是要基金公司出具承諾函。
尤其基金公司出具承諾函,則是要求委外定制基金回歸基金本質——代客理財,并非純起到通道等作用,讓基金公司更重視主動管理能力。
一、在基金募集申請文件(包括募集申請報告、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招募說明書)中,就要求明確說明該基金是否為“委外定制”基金。
如屬于“委外定制”基金,(一)要提交專門的說明材料注意說明如下問題:
一是公司與定制機構的合作情況,是否存在承諾收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合作協議或者其他合作安排;
二是,公司具體投資管理安排,產品投資決策權是否完全、獨立,是否受定制機構的影響或者定制機構有無額外的投資要求;
三是投資者保護相關安排。
(二) 請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針對中小投資者充分揭示“委外定制”基金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請提交承諾函,對以下事項逐一做出承諾:
(一)公司與機構投資者(如有)不存在其他合作安排,擁有完全、獨立的投資決策權,不受機構投資者的影響;
(二)公司將公平對待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提供額外的投資組合信息或者提前向機構投資者披露相關信息;
(三)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向投資者準確、清晰的揭示機構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對基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四)公司將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述說明材料及承諾函由公司投資部門負責人、合規部門負責人、公司督察長以及總經理簽字確認。
募集材料中其他文件涉及以上須修改補充內容的,請一并改正,改正完畢且換頁后再提交書面反饋意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