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彪經
投資運營托管機構敲定后,首批養老金歸集有了新進展。
12月1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第一批已有約4個省份有養老金投資運營意向,第一批大約有4000億元可以交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
這意味著,按照此前國務院印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的要求,第一批養老金最高將有約1200億元能夠投資A股市場。
同時,上述知情人士稱,對于養老金投資運營申報,各地依然表現得比較謹慎,這是因為其中涉及較為復雜的因素。
4省份表達投資運營意向
2016年11月29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公布評審結果,4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托管機構名單公布,具體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
而在此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也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證券投資管理機構評審公告》,所有符合條件的機構全部提交了申請。
按照今年10月人社部公布的下一步計劃——“啟動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組織第一批委托省份與社保基金會簽訂合同,公告第一批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養老金投資運營的前期工作正在快速推進。
相對于投資運營機構和托管機構的評審,更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歸集情況如何,第一批委托省份名單是否敲定?
對此,上述知情人士稱,此前,人社部針對推進養老金投資運營工作曾組織有意向的省份召開過一次專門會議,第一批有意向的省份都出席了,其中,如何簽約、哪些省份有意向、資金規模多大等都有了具體的說法。
該知情人士透露,現在第一批已經有大概4個省份提出投資運營的意向,第一批大概有4000億元可以交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但是,現在還沒有正式簽合同。
“這也是挺復雜的事情,按照道理說投資運營(預期)好,大家應該積極,但實際上不是。”上述知情人士說,基本養老金的錢都在各地方的統籌地區財政賬戶里面,當地都有一定的調撥權,不一定有積極性把保障收支后剩下的錢都拿來做投資運營。各地的積極性、動機也不太一樣,有些省份基本養老金賬戶管理得比較嚴,這部分錢不能輕易動(做投資外的其他用途),也沒有靈活性,他們會覺得能拿出來(做投資)最好,可以有一定的收益。而有的地區靈活性高(可以做投資之外其他用途),即使基本養老金賬戶上剩余的錢多,也不一定有投資運營的積極性。
該知情人士進一步解釋,目前投資市場的收益可能與銀行存款收益差不多,甚至可能存在投資收益不如銀行存款收益高的情況。地方申報養老金投資運營的積極性與經濟發展、當地養老金賬戶管理是否嚴格、誰來做決策等都有一定關系。雖然有關投資運營的規定陸續出臺,但大家未必都會積極響應來做投資。
養老金投資運營管理趨嚴
近日,財政部發布《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委托投資業務核算需要,修訂了“委托投資”、“應收委托投資收益”“暫收款”“暫付款”等科目核算內容及核算方式。
很顯然,這一舉措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進行系統規范,為養老金安全地開展投資運營提供了保障。
同時,除了去年8月國務院發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投資運營管理機構行為進行明確的規范和嚴格責任追究外,記者從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了解到,全國社保基金將加強宏觀經濟和資本市場研究,在深入分析宏觀經濟、市場變化和各類資產的長期趨勢,把握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征的基礎上,制定戰略資產配置計劃、年度戰術資產配置計劃、季度執行計劃的資產配置體系。
很顯然,基本養老金投資安全性被擺在了重要位置,投資的收益情況對于養老金投資運營的受托機構而言,將成為獲取養老金投資資格的重要砝碼。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要求,養老金受托機構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養老基金資產、收益等財務狀況。向委托人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每季度提交養老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投資資產、收益等情況報告。
上述知情人士認為,國務院去年出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中,對養老金投資方向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未來出臺更細投資運營要求文件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需要給投資管理人留一點空間,每個投資管理人的風格和擅長領域都不一樣。
“(投資運營機構)如果違反管理規定出現虧損的話,運營機構是需要賠償的,這個都有要求。”上述知情人士說,如果投資收益不好的話,一旦出現苗頭,肯定不會繼續增加養老金的運營規模,再嚴重的話,就會減少給其運營的資金,甚至會取消運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