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冰
商業和公益當然不是對立的,商業可以借助公益獲取自己的利益,公益也可以借助商業擴大自己的影響。真正矛盾的是將二者對立起來的道德潔癖。
不出預料,“丟書大戰”引起了爭議。“中國人沒有閱讀習慣”“地鐵太擠,不是適合的閱讀環境”“山寨創意、跟風炒作”“只有營銷,沒有情懷”……總之,在許多人看來,這不過是一次并不高明的商業營銷行為,除了主辦方博取了知名度,其他不會有什么改變。
“撿一本書不會改變你的生活”,我大體贊同這種看法。可是話也要說回來:如果凡事連試一下的想法都沒有,那改變肯定不會發生。正因此,我其實很愿意為“丟書大戰”點一個贊,就算它是山寨版的,就算它是一次完全商業化的營銷,它起碼再次提醒你中國的閱讀率不高,提醒你即便地鐵這樣擁擠的、不太適合閱讀的環境,也未必沒有點滴的閱讀價值。由此延伸,商業營銷為何不能與公益捆綁?以公益為名的商業行為,就一定是心懷鬼胎上不了臺面的嗎?
因為此次“丟書大戰”,我記住了主辦方的名字,并由此知道了前一陣子的“四小時逃離北上廣”也是他們搞的。因此,僅就我個人的體驗來說,我覺得“丟書大戰”的營銷效果應該不錯。主辦者收獲了關注度,參與的各路明星為自己的社會形象加了點分,圍觀者也起碼被提醒了一次“該多讀點書了”。一次商業營銷能做到這些,也算不錯了。即便營銷技巧并不高明,但還要承認,這是一次商業和公益的有益結合與嘗試。類似的活動,其實不妨變著花樣搞下去。
商業和公益當然不是對立的,商業可以借助公益獲取自己的利益,公益也可以借助商業擴大自己的影響。真正矛盾的是將二者對立起來的道德潔癖。近日,青島的一款礦泉水引發了爭議,因為這款礦泉水在瓶體上印上了失蹤兒童的信息。質疑是一如既往毫無新意地認為礦泉水廠家在“借機炒作”“綁架善心”,打著尋找失蹤兒童的幌子牟取不當利益。
我實在看不出這個礦泉水廠家如此行為究竟有什么可指責的。廠家當然要營利,哪怕它就是借助公益、善心增加了自己的銷售,又有什么不光彩之處?如果它不營利而只是高尚地做慈善,企業辦不下去了,慈善不也就沒有了這個依托載體?為何不能將企業的如此行為,看作是企業揚己所長,利用自己的優勢在做慈善?這款礦泉水自7月份開始投放市場,已經生產了50萬瓶,每一個瓶子上都印著失蹤兒童的信息。相比于失蹤兒童父母每到一地去貼小廣告,這是多么有力的一個搜尋渠道!商家當然從中獲得了利潤,失蹤兒童的父母也能獲得50萬個找回孩子的機會。
這樣的商業營銷有什么問題嗎?你當然可以根據目前還沒有一名兒童通過此種方式被找回,而認為這是把資源浪費在“有眼球沒實效”的事上。可為何就能這么肯定呢?尋找失蹤兒童,本就是大海撈針,盡管希望渺茫,可萬一成功了呢?
自然不必夸大“礦泉水瓶上印失蹤兒童信息”“丟書大戰”這類商業行為的直接效果,中國人提高閱讀量以及提高失蹤兒童的找回幾率,的確有賴于各方踏實努力。可是,哪怕以商業為主要目的,僅是順手做公益,也不必以其逐利、“心機”,而否定其對于社會進步的促進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