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會長、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毫無疑問,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和賴以成功的基石,無論我們如何強調其重要性都不為過。在港英時期,香港的民主程度遠較現在低,港督是由英國直接指派的,區議會及立法會直至殖民管治晚期才開始推行民主選舉。然而,為何在一個專制管治的社會下,香港仍然能夠成為亞洲的經濟中心,犯罪率低企,社會秩序良好?筆者認為,法治精神和法律制度在當中起了關鍵的作用。
法治是社會最根本的規範,通俗一點講,就是社會的游戲規則。由於有了清晰的游戲規則,有法可依,市民可各盡其能,在一個文明的規範下努力奮斗。相反,如大家拋開規範,以暴力的方式來表達不同意見,動輒沖擊法治,以磚頭代替理據,這又和森林中的動物有什麼分別呢?這絕非進步,而是倒退!
我們都知道,香港今時今日的建設成就是與穩定的社會秩序分不開關系的,既然大家清楚知道社會秩序的重要性,為何現在又要破壞它呢?往昔的成功建基於穩定的社會秩序,如社會失去了秩序,過去的基石崩壞了,繁榮穩定還能夠維持嗎?一個失去繁榮穩定和秩序的香港,符合市民整體利益嗎?
筆者留意到,有部分較年輕的反對派支持者喜歡以「生於亂世,有種責任」作為政治口號,但實事求是地說,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地區比較起來,香港絕難稱得上亂世。一個秩序良好的法治之地能夠稱為亂世嗎?相反,當法治受到沖擊,暴徒無法無天,香港才會真真正正步向亂世,市民生活質素也會倒退。
一小部分青年,自稱守護香港,卻總帶頭擾亂社會秩序,把香港拖往亂世的方向,豈非背道而馳?對於部分年輕人的理想主義傾向,筆者是明白的,但他們亦應嚴謹思考其目標與手段是否一致。不斷擾亂社會秩序,難道就能把香港帶往更美善的方向?作為香港人,我們希望香港明天會更好。當然,何謂更好、如何達致,這是有討論空間的。但只要我們都不底觸法治的底線,人與人之間和而不同,香港總不會太壞!年輕人如要捍衛香港,首先就要捍衛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