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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区沦为小商品市场

2015-1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南锣鼓巷游人如织,沿街都是各种商铺。

      未来五年北京如何发展?北京市十三五规划5场公众建言会日前正式启动。在3日的首场建言会上,19位建言人围绕“文化中心建设与提升城市魅力”发表建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为焦点。联系到之前因商业味太浓,什刹海、南锣鼓巷未能进入国家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消息,此次建言会也备受关注。

 

 

    现状: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沦为小商品市场集散地

 

 

    其实,近年来古城、古村落商业化的情况在中国并不鲜见。在这一点上,湘西凤凰县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典型例子。有媒体在2013年的一篇报道中统计道:在凤凰古城0.93平方公里的古城核心区有68家酒吧、600多家旅馆客栈以及多如牛毛的旅游产品商店和小商贩,而凤凰县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

 

 

    当然,凤凰陷入的“商业化困局”并非孤例。此前,大理、西塘、周庄、榆次等古城古镇处处经商遭游客“吐槽”。有专家称,在旅游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名义之下,中国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逐渐“变味”。

 

 

    而北京的南锣鼓巷、什刹海更是被认为已被“开发成了吃喝玩乐商业一条街”:除了吃些小吃,买个纪念品,很少有人寻着历史的足迹,体味北京胡同的风情和历史文化韵味。

 

 

    有报道指出,在商业大潮开发的冲击下,部分曾经辉煌的历史文化街区,沦为世俗的小商品市场集散地。

 

资料图:台儿庄古城夜景。

   “商业化”与“去商业化”

 

 

    对此,中国古建筑专家、原山西古建筑研究所所长柴泽俊就曾直言,商业开发给古城、古建筑带来的建设性破坏不亚于地震、火灾。

 

 

    柴泽俊指出,一座古城是一个历史文化的集中点,是对当时的人们怎么居住,如何生活的历史见证。古城不是不能进行商业开发,但如果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对古城进行改扩建,加入现代化设施,那就破坏了它的历史原貌。说严重一点,就是在篡改历史。况且不少古建筑因地制宜而建,内外部结构有其道理和依据,如果任意改扩建,会破坏其原本的防灾功能。

 

 

    而身处“商业化困局”中的凤凰古城早在2013年就已经开始“去商业化”了。

 

 

    当年,时任凤凰县副县长的蔡龙在接受采访时曾谈到凤凰“去商业化”的计划:“景区‘商业化’过程很快,但‘去商业化’一定非常漫长。对凤凰来说,5年如果能完成,就是一个很大奇迹。文化得到传承,风貌得到保护,古城氛围不吵闹也不冷清,这是理想化状态。很难,但还是要做下去。”

 

 

    和凤凰古城不同,于2012年底重建落成的“台儿庄古城”在建成伊始,就以立法的形式,对过度商业化予以限制。

 

 

    2012年,在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吴晓荫等26名省人大代表提案,建议制定《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2013年,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审议通过。《条例》明确提出,枣庄市要设立专项保护经费,严格控制古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高度。

 

 

    不少人提出反对,难道要让台儿庄古城“带上镣铐跳舞”吗?但在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副主任王兆海看来,这不是自捆手脚,对商业开发的“紧箍咒”,就是古城景观的“保护符”。“古街区不是商业街,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古城’的名头,保住千年的文化传承。”

 

 

    浙江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周玲强则认为,“去商业化”首先要做的就是地方政府努力进行业态调整,不能让商业文化驱逐原生态文化。地方政府在商业布局上,要建立很好的规划,通过“看得见的手”去进行调节,其中包括资源调配与重新规划,对经营活动梳理和规范,从而达到多方利益的“再平衡”。

  资料图:冯骥才看古民居修复。 

 

   保护应以文化为主

 

 

    对商业化进行限制并不是保护历史街区的最终目的,更多学者关注的是历史街区所承载的文化内涵。

 

 

    柴泽俊就曾指出,古城、古建筑、古街道等应该坚持文化保护为主,社会效益为重,兼顾经济利益,“但绝不能把它们当成摇钱树”。

 

 

    事实上,保持历史街区的历史感和人文气息,历史街区才具有生命力。

 

 

    73岁的冯骥才也曾谈到古民居保护面临的困境和新思考。他认为,传统村落若没有人了、空巢了,也就死了,而古民居保护也要有生活气息,“古民居必须是活化的,不能让它空着”。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曹昌智则说得更为直白:“我们保护古村落的目的是保护传统的生活形态,不是搞个空壳,搞个外景地。”

[责任编辑: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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