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圣祥
廣東省中山市檢察院11月25日晚通報稱,經廣東省檢察院指定管轄,中山市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省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正廳級)提起公訴。2014年10月,馮立梅已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而早在2011年,馮立梅就被傳出事,但他退贓250萬元后將事情“擺平”。據當地官員描述,馮立梅退贓時,當著眾多官員打了他老婆一耳光,并大罵:“你××怎么能收人錢!”
某種意義上,每一個貪官都是一個好演員。因為,當他們貪腐不休之時,嘴巴上卻往往滿嘴廉潔,生活中或許還會異常樸素。比如說,很多貪官落馬之前都曾大罵貪腐,雖人格分裂卻毫無違和感。在這中間,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無疑要算是演員中的演員,似乎在眾人面前給了老婆一巴掌就能“擺脫”貪腐之嫌,將嚴肅的貪腐違法問題演變成管教不當的“家務事”,無論是事先預謀還是臨場加戲,都堪稱“貪官界”的好演員。
“掌摑妻子”的橋段,寓意再明顯不過:都是女人惹的禍,與己無關。不過,貪官將貪腐責任全部推給親屬并不稀奇,苦肉戲就算演得再好,走的仍然是老套路。不可思議的是,馮立梅一個巴掌居然將落馬時間推遲了三年,而且是在退休兩年之后才被查;若不是此輪反腐力度空前,已經“安全到岸”平穩退休的馮立梅,豈不是將會因此逃脫法網?
演一場苦肉戲就能“擺脫”反腐調查,這大概應該算是最戲劇甚至最弱智的調查。公眾很好奇,誰中了“退贓掌摑妻子”的苦肉計?為何當初的反腐調查沒有進一步跟進?貪官洗白犯罪嫌疑真的就如此簡單嗎?當地反腐部門是真的中了計,還是不想再查不敢再查的將計就計?“掌摑妻子”的橋段,不應該只是貪官落馬后“鞭尸報道”中的“戲劇性細節”;相反,這本身就是一封舉報信,直指常態化反腐中的包庇徇私。
在回答“誰來監督紀委”的問題時,王岐山強調“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顯然,貪官“掌摑妻子”的苦肉戲之所以有效,充分說明某些基層“打鐵者”可能自身并不“硬”。具體到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的案件,他一個巴掌就能“擺平”反腐調查,究竟是當地反腐部門“不敢查”,還是“不能查”抑或“不想查”,需要給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