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亞福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近日表示,將會以“小步慢跑”的方式讓延遲退休政策落地。每年延遲幾個月,最后到位。目前正在抓緊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將適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是指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同時提前向社會預告,給公眾以心理預期。但實際上,“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也是全國統一的延遲退休年齡,并不允許在職人員對退休年齡的自主選擇。這種“一刀切”的延遲退休并不合理,原因是,不同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千差萬別,有的人60歲就身心疲憊、百病纏身,有的人65歲仍然精神矍鑠、老當益壯。因此,合理的做法是實行彈性退休制,讓不同的人根據自身狀況,在一定的退休年齡段區間內(例如55~65歲或58~68歲)自主選擇退休年齡。
實際上,當今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都實行彈性退休制,法國和美國就是兩個典型例子:
法國人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0歲,也就是說,法國人60歲即可領取養老金,但不能領取全額;退休者要想獲得100%的退休金,還需要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其一,繳費滿40年;其二,年滿65歲退休。
美國的退休制度分三個層次:一是提前退休:年滿62歲就可以開始領退休金,但只能領到全額養老金的70%,每推遲一個月領取,就可能領到多一些的退休金。二是正常退休,在正常退休年齡內退休的人,可以領取全額退休金。三是延遲退休:選擇延遲退休的人在原有的退休金基礎上還能獲得獎勵性的收益。如果你的正常退休年齡是66歲,你選擇在67歲退休,那么你每個月能拿到108%的退休金。
“一刀切”的退休制度并不合理。如果勞動者的退休年齡都是統一的,就會導致接受教育的時間越長,工作年限就越短,與高中畢業參加工作相比,多數博士畢業生工齡則少了10年。而低學歷勞動者一般從事體力勞動,體力勞動者身體上更容易遭受到傷害,他們的身體健康狀況一般不是很好,但工作年限卻更長。
“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因為不同人的壽命可能相差很大,實際領到的退休金總額也會相差很大。例如,假設退休年齡統一為65歲,有些人66歲就去世了,只領到1年退休金;有些人90歲才去世,領了25年退休金。實行彈性退休制度,讓身體差的人選擇早幾年退休,可以多領幾年退休金;讓身體好的人選擇遲幾年退休,屆時可以領到更高的退休金,過上更優裕的生活,可謂“皆大歡喜”。
其實,延遲退休年齡的一個變招就是,同時實行彈性退休制度,規定一個退休年齡段區間,在職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這個年齡段區間內選擇合適的時間點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繳納的時間越長,繳納的資金越多,退休的時候領取的退休金就越高。只要上繳最低年限的社保金,就可以根據自身意愿退休。退休金按繳納比例分配,也符合“多繳多領,少繳少領”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