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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越級”查案的玄機

2015-06-26
来源:搜狐

  導語: 6月20日,經中紀委調查,原證監會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配偶違規買賣股票,對李志玲做出行政開除處分。同時,因涉嫌職務犯罪,李志玲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常打“大老虎”的中紀委,此次為何查辦一名處級官員?這中間有何玄機?

  誰說中紀委只查省部級?

  中紀委共有12個紀檢監察室,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主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通常監察對象為中央各部委副部級以上黨員幹部。第六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系地區省級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通常為地方副省級以上黨員幹部。可以看出,中紀委的重點監察對象為副省級以上的官員。

  不僅如此,2014年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在中辦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同時提出,駐在部門相關機構要承擔起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其中機關紀委要負責查處本部門處級及以下幹部違紀案件。可見,對要害部門的“小蒼蠅”,中紀委也足夠重視。

  除了“大老虎”和“小蒼蠅”,商人也是對象。《南方周末》最早報道了富商劉漢被中紀委調查的消息:“2009年1月10日中午,袁某、張某等人根據“線索”,在鴨子河堤的茶鋪裏找到陳富偉,連開五槍,將陳富偉等三人當場擊斃,另外兩人擊傷。2013年,這樁陳年命案成為中國官方宣布的中紀委介入調查劉漢兄弟的唯一原因”。

  中紀委對所調查官員的級別沒有固定限制,但查辦的通常都是大案要案,查處的官員、商人,也多是“大老虎”級別,而此次查處的卻是一名處級幹部。

  哪些小官會驚動中紀委?

  雖然幾大室主要職責范疇是副省部級以上,但是中紀委調查的案件涉及的官員級別並不僅限於此。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官員級別不高,但是影響較大的,也會納入中紀委的辦案范疇。因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屬下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和黨組織重大、典型的違紀問題,必要時也可以受理。

  海澱區區長周良洛一案也曾被中紀委調查。實際上,海澱區區長為正廳級官員,級別相對不高。但因其涉嫌土地違規大案,直接被中紀委帶走並接受調查。無獨有偶,山西省紀委常務副書記楊森林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

  然而,直至落馬前楊森林並未進入中管幹部行列,仍為廳級幹部。面對此次事件,媒體猜測,楊森林與當年2月份被中紀委調查的金道銘(曾任山西省委副書記)有關。按照慣例,在同一案件中,中紀委的專案組會把其他涉案人員進行並案處理,這時非中管幹部也可能由中紀委查處。

  除大案、要案外以及並案處理外,一些涉事官員或者事件不夠級別的情況,若是直接舉報到中紀委,也會被其受理。因為紀檢工作的原則是向哪一級機關舉報由哪一級機關受理。

  此次“越級”查辦,是否別有深意?

  與去年底“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涉嫌違法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模糊信息相比,證監會紀委對李志玲被開除和移送的通報非常詳細。從證監會曆次“失足”官員的履曆可以看到,發行部、發審委是重災區。早在2004年,原證監會發行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就曾突然被檢察機關帶走。隨後,反貪檢察官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正式提請批准逮捕。而除李志玲案外,最近的案件是今年3月,第六屆創業板發審委兼職委員胡世輝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第一,查處李志玲正逢A股市場遭遇深幅震蕩、投資者神經緊繃之際。2014年上證指數跌破2000點時,有輿論稱“中國股市最大風險在中國證監會”,更有群眾呼籲中紀委派員駐證監會。第二,有券商人士表示,此次李志玲的開除原因雖然是配偶炒股,看似簡單,但也不排除有更為深層次的原因,正如公告中的涉嫌職務犯罪等。第三,李志玲案正處於證監會轉型時期,證監會主席肖鋼曾表示,要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腐敗案件。而李所處的發行監管部正是核心權力部門,也是重災區,不排除有“殺一儆百”的意味。

  據媒體報道稱:今年以來,證監會對市場的監管不斷加強,啟動“法網行動”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進行打擊。目前證監會也在加強內部自查,特別是針對違規炒股等問題。此次“越級”查案如同信號,預示著反腐風暴離證監會核心部門越來越近。而“越級”查案並非個例,沒有查不出的貪腐,沒有拍不死的“蒼蠅”。網越來越密,為官為商若心存僥幸,恐怕很快就會成為下一個。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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