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央深改組召開第十三次會議,明確要在國企改革中體現和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此外,還強調要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建設一支高素質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
自去年1月22日至今,中央深改組已經召開了十三次會議,每次會議都會釋放出豐富的改革信號,也都針對改革過程中的重點難點給予相對應的攻堅克難舉措。曆次深改組會議審議文件的涉及面非常廣泛,包括經濟、科技、教育、司法等各個領域,既有宏觀方案,如《關於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又有某一具體領域的細化規定。
去年年末召開的深改組第八次會議,承前啟後,不僅提到2014年改革有的是“多年都啃不動的硬骨頭”,還強調要在2015年,“把需要攻堅克難的硬骨頭找出來”,“把改革難點攻克下來”。
內容
“司法改革”成出現頻次最高的議題
6月5日,中央深改組召開第十三次會議,提出建設一支高素質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梳理,在深改組召開的十三次會議中,共有九次提到司法改革,堪稱出現頻次最高的議題。特別是在去年12月之後,每次中央深改組會議都會涉及司法改革,並審議相關文件,連續共六次之多。
無論是司法改革試點的探索,還是知識產權法院、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設立,抑或是立案登記制改革,司法改革中每一個重要步驟都有深改組參與其中。
《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於去年6月6日在中央深改組第三次會議上審議通過。據媒體報道,中國首家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機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11月6日正式掛牌成立,從頂層設計到實施完成,相隔不過5個月。
而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設立則更為快速。繼去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設立最高法巡回法庭後,去年12月2日的深改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據《人民法院報》報道,僅過了不到兩個月,今年1月底,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相繼在廣東深圳和遼寧沈陽正式運行。
今年5月5日召開的深改組第十二次會議,同意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重慶、雲南、寧夏開展推進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4項改革試點。這是繼去年上海、廣東等7個試點省市後的第二批試點,也是司法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會議要求試點地方要細化試點實施方案,推動制度創新。
除此之外,深改組會議還曾經審議通過多份司改文件,涉及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等諸多內容。
四份文件劍指“國企改革”
“國有企業改革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目前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到了啃硬骨頭的時候,所以必須由中央最高領導層主持,因為好改的已經改掉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羅仲偉如是說。
6月5日召開的深改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兩份與國企改革有關的文件,分別為《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幹意見》與《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
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在國企改革中“加強黨的領導”是一種進步。國有企業不是私人企業,是公有制企業,很容易化公為私,很容易成為唐僧肉。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巡視組在此前的巡視中發現國企存在諸多問題,中央紀委網站的落馬官員通報中,也曾多次出現“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表述。
羅仲偉強調,就目前來看,國有企業改革的焦點就在於國有資產流失與否,國有資產流失造成了社會不公,損害了整個改革的聲譽。所以,深改組會議強調並部署解決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很有必要。
北青報記者梳理發現,在去年8月的深改組第四次會議同樣有兩份文件涉及國企改革,即《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習近平在會上強調,要“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這兩份文件在會上進行審議後,於當月的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據悉,央企負責人薪酬從今年1月開始執行新的方案,核心是規范央企負責人的收入,特別是工資、福利收入。
除國企改革以外,深改組會議上曾經討論過的經濟領域議題還有很多,包括財稅體制改革、自貿區的相關文件等。
戶籍、土地等“硬骨頭”被觸及
除司法改革及經濟領域的議題外,中央深改組會議還審議過很多其他領域的文件。這些規定涉及面廣泛,並且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其中不乏一些長期難以“下嘴”的“硬骨頭”。
戶籍制度改革雖然已被呼籲多年,但卻遲遲未能破題。去年6月6日,深改組第三次會議向這塊“硬骨頭”下手,審議《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文件在當月月底的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並於一個月後發布。《意見》明確指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並建立居住證制度。就在當年11月,僅半年之後,已有4個省份正式出台了本地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而在深改組第三次會議召開的一年之後,據媒體統計,出台本地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的省份已增至16個,其中多地提出了具體實施的時間表。
而另一備受關注的議題“農地入市”也曾在深改組會議上討論。
去年12月2日召開的第七次會議對《關於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進行審議,該意見於去年12月31日印發,決定在全國選取30個左右縣(市)行政區域進行試點。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決定草案,草案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於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試行。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已經下發文件,今年將啟動大興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制定相應的出讓、租賃、入股辦法。距深改組審議相關意見僅半年,“農地入市”就已經動作頻頻。
而在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中,深改組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樣是在第七次會議上,審議了《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該文件在9天後的政治局常委會上審議通過,決定努力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今年4月,中央紀委駐中辦、國辦等7家新設派駐機構的組建工作已經完成,目前,新設紀檢組的各項工作正在開展。
此外,今年1月召開的第九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針對各省份紀委書記、副書記,各派駐機構組長、副組長以及中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辦法。會議並強調,這既有利於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又有利於增強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要推動建設一支思想上、政治上、作風上、能力上過硬的紀檢幹部隊伍。
縱深
一年多時間審議60份文件
2013年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已經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一個月後,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習近平任組長。
據北青報記者梳理,截至目前,中央深改組召開的13次會議共審議文件數量達60份,每次審議3至6份文件不等。其中,會上審議通過45份,占總數的75%。而未在會上審議通過的文件,通常情況下,會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在之後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
這些文件中不僅有細化到某一領域的規定條文,也有指導今後工作的宏觀方案。
據新華社報道,去年1月22日,深改組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將改革任務分解為336項重要舉措,逐一確定協調單位、牽頭單位和參加單位。這也與習近平所強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責任,就是要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相符合。
一個多月後的第二次會議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點,排出今年要完成的80條重要改革任務。經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總體實施方案也於此次會議出台。
去年8月,習近平回京後即主持召開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7年改革實施工作作出了整體安排。
去年底召開的會議具有承上啟下的意義,深改組第八次會議對2014年的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今年的改革加以部署。
《關於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總結報告》明確,去年領導小組確定的80個重點改革任務基本完成,此外中央有關部門還完成了108個改革任務,共出台370條改革成果。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要點》、《貫徹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2015年工作要點》等文件對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
今年4月1日召開的十一次會議又有一份宏觀方案出台,那就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15-2020年)》。新華網稱,這是“今後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施工圖和總台賬”。
盤點
會議通常一個月左右召開一次
至今已召開13次的深改組會議,在通常情況下一個月左右時間召開一次。
但去年的“兩會”期間,出現了最長的間隔期。自2月28日召開第二次會議之後,直到6月6日才召開第三次會議,中間間隔達3個月。而之後的第四次會議也與第三次間隔了2個多月的時間,直到8月18日才召開。此後,深改組會議的召開時間趨於規律。今年以來,基本是以一個月召開一次的規律在進行。一般情況下,組長習近平,副組長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均會出席深改組會議。只有兩次例外,去年9月29日的第五次會議,劉雲山缺席。去年10月27日召開的第六次會議,張高麗缺席。
張希賢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中央深改組負責提出意見、貫徹實施,而且要在頂層設計和具體要求方面提出具體的富有專業性的建議、措施。
數字
9次提到司法改革
中央深改組會議9次提到司法改革,為出現頻次最高的議題。
通過4份國企改革文件
中央深改組會議已審議通過了4份與國企改革有關的文件。
中央深改組下設6個專項小組
中央深改組下設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6個專項小組。
內存
深改組會議關鍵詞
2014年
1月22日 第一次會議
深改組工作規則、細則
2月28日 第二次會議
立法、司法
6月6日 第三次會議
財稅體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司法體制改革
8月18日 第四次會議
央企負責人薪酬、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
9月29日 第五次會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10月27日 第六次會議
自貿區、新型智庫
12月2日 第七次會議
農地入市、城鎮化、中央紀委派駐機構、最高法設立巡回法庭
12月30日 第八次會議
2014年總結、2015年要點
2015年
1月30日 第九次會議
紀檢體制改革、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
2月27日 第十次會議
足球改革、追責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規范領導幹部家屬辦企業
4月1日 第十一次會議
鄉村教師、公立醫院改革、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立案登記制
5月5日 第十二次會議
公益訴訟改革、法律援助制度、科技體制改革
6月5日 第十三次會議
國企改革、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范司法人員“朋友圈”
本版文/本報記者 張偉 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