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傳濤
近日有消息表示,西門子旗下醫療部門涉嫌在華賄賂醫院使用其高價醫療產品遭國家工商總局調查。消息稱,國家工商總局指控西門子公司及其經銷商通過免費提供醫療器材的方式,換取院方在此器材上獨家使用西門子公司開發的化學試劑,其行為違反了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涉嫌賄賂。而此次被曝光的賄賂事件涉及包括驗血設備在內的多種醫療器材,涉案醫院多達1000家。(5月4日《北京商報》)
眾所周知,即便是“百年老店”如葛蘭素史克者,在我國因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處罰了30億人民幣。此語境下,如果西門子案件證據確鑿、板上釘釘,恐怕也將面臨史無前例的重罰。不過在輿論場上,有不少網友為西門子進行說情。一些人認為:面對一個壟斷化的醫療衛生體制,尤其是面對一個以追求效益為目的又疏於監管的醫療衛生體制,恐怕沒有多少個醫療公司能夠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西門子醫療部門可謂在我國做得成功,但這好比“能官多腐”,不能行賄又如何能做大做強?一個跨國大企業,為何到了中國就立馬擁有了中國特色,這種“南橘北枳”的現象,難道不應值得反思嗎?
誠然,我們沒有必要美化西門子之類的國際大公司,但我們更不應該對國內的醫療設備和藥劑采購現狀置若罔聞。其實,西門子不僅僅在中國行賄,消息稱,西門子在美國、德國也行賄,並且已經被美國和德國政府處以了超過13億美元的重罰。但是,更需要反思的是,在國內連一名醫院院長的受賄總數都能超過億元的語境裏,將有更多的人認同“在中國賣醫療設備就必須學會本地的規則”的道理,西門子公司的行賄做法也就越能博得同情。
有罪必應有罰。如果案件證據無誤,西門子必須要接受處罰。但是,西門子的行賄對象,所有吃了好處、拿了回扣的相關醫院負責人,則也應該接受調查。只有這樣,才能讓公眾心悅誠服。
處罰行賄者和受賄者,僅僅是第一步。而避免這類的事件再次發生,則必須要對我國醫療體制進行深層次的改革。要避免發生西門子和葛蘭素史克之類的悲劇,具體來說至少要做到以下兩點:一是要破除以藥養醫、以設備養院亂象,將醫療設備和藥品的采購公開化、透明化,把醫院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二是政府要加大對醫療衛生體制的投入,而不能讓醫院將采購設備的費用完全轉嫁到患者身上。
比要求所有企業遵紀守法更重要的是,要重建市場規則。這才是幫助跨國企業擺脫“南橘北枳”質疑的根本所在。要知道,一套漏洞百出、助紂為虐的規則之下,會培養無數的惡人,無論你是外來的,還是本地土著,都可能會成為犧牲品。同時,重建醫療衛生體制的遊戲規則,也是在保護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從業人員,更應該成為醫療事業公益化改革、讓老百姓能夠看得起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