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記者在海南省新聞發布廳舉辦的「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八場)「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專場上了解到,5月29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幹規定》(以下稱《規定》)該《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定》的出臺,標誌著海南省仲裁製度改革創新取得了積極成果,為海南進一步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律基礎。
海南國際仲裁院理事長王雪林答香港商報記者關於海南國際仲裁院如何按照《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的要求,進一步推動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的提問時表示,海南國際仲裁院在全國率先完成機構改製,實現了決策機構、治理機製、仲裁規則、仲裁調解隊伍、調解機製、執行機構「六個國際化」,仲裁機構改革和製度集成創新走在全國仲裁機構最前列,海南國際仲裁院將從三方面推動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
一是加強對《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的學習、宣傳和落實,特別是組織仲裁員、仲裁秘書等對《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進行系統學習培訓解讀,確保全面掌握規定的精神和內容。通過官網官微等平臺和培訓交流研討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為《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落地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是發揮獨特優勢,促進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事業發展,海南國際仲裁院對標國際一流仲裁機構,持續深化改革和製度集成創新,已建立起一支覆蓋全球的仲裁隊伍,仲裁規則達到國際一流標準,健全完善案件管理、仲裁員管理等內部監督管理製度,加強仲裁國際交流合作,已構建形成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的「四梁八柱」,海南仲裁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為了協助實施臨時仲裁,2023年11月1日海南國際仲裁院發布實施《協助臨時仲裁工作規則(試行)》,可以為臨時仲裁提供仲裁員指定、仲裁秘書、庭審設施等國際先進高效協助服務。我院將不斷借鑒吸收國際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豐富完善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製度體系,全力推動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
三是發揮引擎帶動作用,高質量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中央決定把海南省打造成為服務海南自貿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海南國際仲裁院作為海南省政府組建的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機構,將充分發揮機構建設、仲裁隊伍、仲裁規則高度國際化等優勢,以高度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切實擔當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重任,在各級政府、法院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高質量完成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目標任務,加快把海南打造成為國際商事仲裁新高地,為海南自貿港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建設貢獻力量。(杜敬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