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3日)上午10時許接報,指一輛停泊於荃錦公路2號的綠色專線小巴懷疑有人曾擅自駕駛離開,並於50米外將小巴撞毀,及後棄車逃去。
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同日(3日)下午在荃灣區拘捕一名16歲男子,涉嫌「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另外3名分別14、16及17歲的男子則涉嫌「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被捕。4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事件發生於昨日早上9時30分,47歲姓朱司機將涉事小巴停泊於川龍村附近,沒有鎖車並將鎖匙留在車裏後離去。約1小時後,有村民發現小巴停在路中心,左邊車身撞到石壆,阻礙其他車輛出入,於是通知車主及司機。車主其後翻查車CAM,發現有2名男子開動小巴前行,惟駕駛約50米後跌落坑渠,之後與2名同黨逃走。
警方提醒駕駛者注意車輛防盜,應該要安裝可靠的防盜系統及可將影像傳送上雲端的錄影鏡頭。駕駛者切勿將車輛通宵停泊於僻靜的街道,應該要選擇在有保安的停車場通宵停泊車輛。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4條,「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