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傍晚,銅鑼灣波斯富街一幢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導致途人受傷。發展局4日晚在社交專頁發文表示,屋宇署早於2020年向涉事大廈發出強制驗樓及驗窗通知,但至今仍未獲業主遵辦。近年多宗同類事件反映政府有必要修訂《建築物條例》,以加強執法力度催使業主遵辦,確保樓宇和公眾安全。
屋宇署表示,於事發後當晚立即派員到場視察,在警方協助下暫時圍封受影響的行人路段,並即時安排政府承建商全面檢視大廈外牆,並移除可能鬆脫的石屎。相關路段在工程完成後已解封,屋宇署將向涉事業主收回工程費用。此外,屋宇署早前已將該大廈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2.0」第二類別樓宇,由政府主動介入進行驗樓和代辦工程。
屋宇署提到,政府上月底就檢討《建築物條例》公布諮詢文件,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當中包括三個針對驗樓通知的修例建議:對不遵辦驗樓通知的業主,建議引入6000元定額罰款;若業主仍不遵辦可被檢控,涉及外牆部分的罰款將由現時最高5萬元增加四倍至20萬元,監禁刑期維持一年,以提升阻嚇力;引入新罪行,若因不遵辦驗樓通知導致外牆損壞並造成傷亡或財物損毀,業主可被檢控新增罪行,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一年。
發展局再次強調,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對於有心遵辦的業主,政府將繼續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但對於漠視責任的業主,政府將嚴正執法,以保障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