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消息,30日,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指控偷拍性愛影片並外流一案宣判,炎亞綸被判刑7個月,緩刑三年。此外,炎亞綸的陳姓友人留存私密影像長達5年,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被判4個月。
對此炎亞綸也做出回應。對於判決結果,炎亞綸所屬的晴空鳥表示:「感謝在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審閱我方提出之事證,確認炎亞綸並無強制性交、偷拍、散布影片與恐嚇乙事,而於審理中法官對於合意拍攝影像等事實,亦了解炎亞綸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積極與告訴人和解,最終給予緩刑處分。」
炎亞綸也再次感謝法官的明鑑,與社會大眾關心,表示:「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法官的明鑑,與看見自己誠心檢討自我。」對於未來規劃?炎亞綸說:「將遵守先前聲明承諾,持續透過自身影響力貢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