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2日)開會,在不記名表決下,三讀通過《2024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及兩級制標準稅率)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落實今年財政預算案及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標準稅率兩級制,以及提高居所貸款利息和住宅租金的扣除限額,以支援有新生子女的家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在調整不同的稅務措施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兼顧經濟、社會的需要之外,亦致力維持簡單低稅制的競爭優勢。建議的標準稅率兩級制預計每年為政府帶來約9.05億元的收入,但只會影響約0.6%的納稅人,相信不會對香港的稅務競爭力及對人才的吸引力造成負面影響。
許正宇指出,一次性稅務寬減將惠及約206萬名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以及約16萬家納稅企業,而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的額外扣除限額則將惠及所有符合指明條件的納稅人,減輕他們在居所方面的財政負擔。
《條例草案》將於5月31日刊憲。一次性稅務寬減會在納稅人2023/24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此外,稅務局在計算2024/25課稅年度薪俸稅暫繳稅款時,會按合資格的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釐定其可容許作出扣除的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款額,及於適用的個案採用兩級制標準稅率。
今年財政預算案及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議:1.由2024/25課稅年度起,實施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標準稅率兩級制,在以標準稅率計算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稅額時,首500萬元的入息淨額繼續以現時15%的稅率計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則以16%的稅率計算;
2.寬減2023/24課稅年度100%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每宗個案以3000元為上限;
3.由2024/25課稅年度起,若納稅人符合指明條件(包括與新生子女在香港同住一段不少於6個月的連續期間,或一段稅務局局長認為在有關情況下屬合理的較短期間),他/她在居所貸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基本扣除限額(10萬元)之上,可再申索2萬元的額外扣除限額。每名納稅人就額外扣除限額的最高申索年期為19個課稅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