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在「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指出,今後證監會將把投資者保護貫穿於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的全流程各方面。
作為一個觀察研究港股、內地股市長達三十年的財經媒體人,非常認同吳清加強內地投資者保護尤其中小投資者保護的理念,理解投資者保護系統工程的高難度與複雜性,同時就完善資本巿場基礎制度設計,根本杜絕發行人、保薦人、會計師惡意造假,杜絕公募基金不當蠶食持有人利益提出以下建議:
先說發行人核心團隊,之前屢屢發生的高價套現行為、轉融通套現行為,凸顯不成熟的新股發行市場中「三高」成為不可不治之頑疾,而杜絕實控人以及董監高主觀惡意套現、促其誠意長久經營的關健,是強化事前誠信保證機制。比如每家公司IPO前夕,實控人及董監高強制購買超高額度誠信責任險,額度必須覆蓋首次以及後續歷次融資額,若出現惡意套現、財務造假,被ST或退市,賠償金額返還初始投資人。即使是實控人或董監高合理套現,也應扣除八成以上的高額誠信保證金,確保公司分紅超過融資額度之後,再給予全額退返。這個機制需要有保險公司的參與支持。
其次是保薦人問責機制,保薦人作為最早接觸擬上市企業內部信息的知情人、股份制改造的規劃者、對未來公眾公司誠信責任的認真履行,理應發揮專業權威的引領作用,現實場景裏,保薦人卻經常誘導發行人不恰當「包裝」經營故事與財務數據,現有的懲罰機制,比如對具體項目保薦簽名人實行暫停從業、資格吊銷、暫停機構保薦業務、罰款等等,都是事後問責,應完善前期的發行人、會計師對保薦人不當行為的舉報制度。
第三,最重要、最基礎、最專業的第三方會計師責任如何厘定,如何保證其審計過程及現場核查責任是完全獨立、不受發行人干擾的狀態下進行。
會計師在資本巿場的角色比較尷尬,因為核數的本質是拿着發行人的錢,對發行人進行評價,如果會計師對存疑數據需要調取原始憑證、現場核查實物流轉、倉儲,但是不能得到發行人的高效配合,專業性依然解決不了真實性問題。建議證監會成立第三方審評基金,將發行人原本支付會計師的審計費用,匯集為審評基金,根據業務複雜度進行公開招標,投標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單獨應標,也可以聯手多家事務所應標。第一審計者、分項目會計師承擔專業責任。
第四點和媒體相關,市場的「三公」需要專業的財經媒體的支持與幫助,在內地為避免「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建議證監會每年從投資者保護基金中撥出專款,去資助、重獎那些揭露造假的「扒糞者」,弘揚誠信、誠實、主動糾錯的正氣,鼓勵更多專業的調查記者參與到打擊財務造假、打擊惡意操縱市場、杜絕不當謀利的工作中。
第五,杜絕公募基金不當蠶食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筆者曾查看過某知名公募基金的投資底倉,投資十多年,淨值不到0.4元,發現其單一主題的上市公司配置超過兩百家!建議證監會推動大力降低公募基金操盤者的保底薪水、實行零費率,用絕對收益分成的制度來保證基金持有人利益。如果公募基金真心誠意保護中小投資者,就應該嚴格執行淨值低於八折或七折後的止損清盤制度,阻斷長期嚴重虧損的可能。
另外適當降低私募基金的認購門檻,提高其信息披露透明度,每天披露其淨值、持倉明細、交易記錄,鼓勵其長期存續,優勝劣汰,跳槽頻繁的基金經理吊銷其操盤資格!(齊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