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去年財政預算案,政府宣布兩項有關債券計劃的措施,分別是成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基建債券計劃)以為更好管理大型基建的現金流需要;以及將政府綠色債券計劃(綠債計劃)的範疇擴大,以涵蓋可持續項目,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綠色及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
許正宇表示,在完成相關的籌備工作並訂出兩項措施的落實安排後,政府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為兩項計劃設定5000億元的合共借款上限。發債所得的款項將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付政府相關基建和可持續工程項目的開支。
許正宇重申,發債所得資金只會用作推動綠色及可持續發展和基建項目,不會用於支付政府經常開支,政府會繼續恪守財政紀律,維持政府借貸於穩健水平。
許正宇續表示,為落實有關建議,須在《借款條例》下提出決議,將目前有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借款上限提升,以容許政府在基建債券計劃及就擴大後的綠債計劃(將重新命名為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發行債券。(記者 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