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3月18日電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18日通報,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陳代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代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新發展理念,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和不良影響,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癡迷風水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對組織原則置若罔聞,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私德不修,不重視家風家教建設,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和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代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代文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