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3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5件檢察機關依法懲治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釋放了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處、全鏈條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強烈信號。
這5件典型案例分別是:解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袁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賈某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許某某非法經營案;武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王某某等人假冒註冊商標、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案。
生產銷售山寨油煙機、燃氣灶 10人獲刑
案例1中,解某某、劉某某等8人先從廣東、山東等地購進電機、線路、面板等配件,然後再以簡單組合、拼裝的方式生產偽劣的吸油煙機、燃氣灶,貼上與知名品牌相似的品牌標識。通過建立「行業學習交流群」「學習聊天群」等微信群,在群內統一發布售貨信息、統一對外銷售價格、統一線上支付貨款的方式,將產品銷售至下游經銷商處,最後由終端商戶銷售至江蘇、山東等多省農村地區,銷售金額達200多萬元。
公安機關現場查扣偽劣吸油煙機408台、燃氣灶1640台,經抽檢,吸油煙機中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燃氣灶中熄火保護裝置、熱負荷、燃氣導管等項目均不合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江蘇省灌雲縣人民檢察院分別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解某某、劉某某等10人提起公訴。2023年6月解某某、劉某某等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