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天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今天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則於今早即召開會議,處理條例草案首讀和二讀。23條立法工作困擾香港多年,社會為此耗費不少光陰精力,教訓深刻,實在不宜再拖。好在在特區政府和有關各方積極努力之下,當前立法工作已進入最後直路,希望加快立好法,立法程序迅速完成後,有關爭議便可告一段落,讓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是香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可惜立法工作在2003年受挫,導致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一直處於不設防狀態。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的慘痛經歷,大家猶有餘悸,讓全社會更充分認識到沒有國家安全,一切都沒有保障。就23條落實好立法工作是香港之責,亦是歷史光榮任務,過去沒有完成的事,現在必須盡快完成,這也是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第七條所規定的嚴肅要求。
一些短視的人認為,既然已有《香港國安法》,23條根本可有可無。這是謬論!大家都明白,目前香港社會表面看似平靜,實則暗流湧動,尤其當前國際地緣政治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敵對勢力手法層出不窮,總是對香港這塊「大肥豬肉」虎視眈眈,各種風險和威脅可能突如其來。有見及此,香港實無理由輕視維護國家安全的急切需要。迅速補齊國家安全「短板」,實為應有之義。誠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指,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23條立法是香港完善國安法律的最後拼圖,也是社會最大公約數。特區政府1月30日至2月28日就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在收到的逾1.3萬份意見中,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的佔98.58%,足見市民深明大義,足證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而律政司和保安局在綜合市民意見後,連日來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條例草案》,確保立法工作能夠充分體現民意。
過往多年,香港社會就23條立法爭議不斷,令我們無法聚焦處理香港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這是極其不幸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昨參加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強調,發展是破解香港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關鍵。23條完成立法後,國家安全城牆築牢,香港就可「安」下來、「穩」下來,就有條件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切實排解民生憂難,維護和諧穩定。
走好大直路,立好23條,今後大家就不必再為立法進行無休止的爭執。當前,香港正迎來由治及興的新局面,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和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為香港長遠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勁動能和廣闊空間,我們絕不可以錯過。展望未來,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增強發展動能,既要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也要積極拓展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只有這樣,香港才可保持傳統競爭優勢,並且建立新優勢,實現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