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7日在首都平壤萬壽台議事堂召開全體會議,會議決定廢除朝韓經濟合作相關法規文書。
據報道,會議審議並一致表決通過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政令《關於廢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南經濟合作法、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及其施行規定、北南經濟合作有關協議書》。
這意味着朝鮮廢除了與韓國之間的所有經濟合作協議。
《北南經濟合作法》於2005年通過,規定韓朝經貿合作適用對象及流程等。隨着該項法案作廢,朝鮮再不另設關於韓朝經貿合作的程序。《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則制定於2011年,規定韓國或外企及個人對金剛山特區進行投資的相關內容。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曾於1月15日發布決定,廢除祖國和平統一委員會、金剛山國際旅遊局等朝韓事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