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政策調整,由原定4月1日全港實施,改為政府部門先行先試,全面生效日期押至8月1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表示,冀透過當局的實地操作進行宣傳教育,市民更易清晰了解措施的實際運作和細節。
隨着垃圾徵費之日迫近,社會討論愈來愈多,公眾疑問亦不絕於耳。作為香港一項全新政策,市民誠需時間習慣,起初有所疑慮份屬正常,由了解到適應的過程均難一蹴而就。政府聽到議論,同時體察民情,決定順從意見,接地氣想辦法加強政策解釋,既由政府帶頭示範,也給市民時間消化,這樣務實的、從善如流的態度,絕對值得肯定。或因早前單靠文字和說話解說較為抽象,當局表明還會拍片展示實地操作;紙上談兵始終不如實際演練,一旦遇上困難或問題,尚須盡快修正處理,以保政策順利實施。
香港引入垃圾徵費已不算先進,周邊地區如日本、韓國、中國台灣等皆實施多年,以至逾十年了,其經驗誠值香港借鏡參考,包括怎樣做好每一個公眾有疑問的細節。問題是,上述地方又是否做到滴水不漏?當前坊間所擔心的種種漏洞,不見得不存在於其他地方,可是當地執行卻沒釀成什麼大問題或大災難。那麼,難道唯獨香港的執行難度特別大、不可行?或只怪香港人過於精明,任何法律罅都無所遁形?
其實,包括垃圾徵費在內,任何法規並不重在懲罰,而是旨在改變市民的行為與思維習慣。就如立法規定謀殺者終身監禁,社會上就沒有謀殺案嗎?當然不可能,重要的是令公眾自覺守法,這既為法治精神的體現,亦為每一位公民的應有素養。像早年實施的膠袋稅般,效用同樣寓禁於徵,初期也要時間適應,時至今日大家都習慣自備購物袋了。
所以,接下來的宣傳重點,除了繼續解說徵費計劃的具體執行,包括可以多引海外經驗,告訴大家海外怎樣成功,不能忽視的尚有還原基本,告訴大家為何實施垃圾徵費,政策目的不在增加稅收之類(稅收不會多),而在推動減廢、回收等環保工作,及減輕垃圾過多所衍生的堆填、焚化等壓力。
環保乃是大趨勢,近年國際上湧現愈來愈多新的環保政策,垃圾徵費只屬其一而已。譬如碳稅,歐洲等地已漸普及,香港也非走在最前。凡此種種的環保新措,會否擾民?肯定會。但關鍵是,改變人們的行為與思維,去建立新習慣、好習慣,正正就是政策目的。日本除了垃圾徵費,還有繁瑣的垃圾分類辦法,難道又不擾民嗎?推動減碳,以及減廢、減膠袋、再回收等等,都是政策的題中之義,港人亦宜展現好素養、齊建好習慣。
垃圾徵費要順利推行,市民對措施細節及政策原意的了解,無疑必不可少,否則難以配合;其中,想方設法降低阻力,也是務實接地氣必然。一方面,指定垃圾袋的收費僅屬象徵式,就如膠袋稅般,市民誠不難負擔,綜援戶和長者亦有津貼;更重要是,如果住戶成功減廢,由每日扔一次垃圾改為每兩日一次之類,更是又省錢又環保。另一方面,怎樣使各界更方便地配合?怎樣減輕誤墜法網的憂慮?距離措施全面生效尚有不少時間,政府的先試先行希望可以摸索到更佳答案。(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頂圖:1月19日,中環街頭堆有大量紙箱雜物。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