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月16日電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16日通報,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陳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罡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錢款;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放貸獲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陳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罡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