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的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喬映瑜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罪。
案件押後1月30日判刑,喬映瑜續須還押。
早前報道指,35歲女被告喬映瑜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在香港連同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自己、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郭子麟、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