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
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此案於2023年9月18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共拐賣兒童11名。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開庭,庭審後,檢察機關以經公安機關初查又發現上訴人余華英在雲南省還涉嫌拐賣兒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為全面、準確、有力打擊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訴權,建議將本案發回重審。
曾5000元賣自己的私生子
1992年,余華英丈夫因涉嫌盜竊被抓,為了生計,余華英把王梅花交給王某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麵館打工。打工期間結識了人稱「龔木匠」的龔某良。余華英在沒有與丈夫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龔某良同居,並產下一名男嬰。
據余華英供述,當時兩人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撫養這個孩子,加上是私生子,兩人商量着把男嬰賣掉。在龔某良的運作下,男嬰被帶到河北省邯鄲市某村一個叫王某付的人那裏,王某付又將男嬰轉賣。龔某良和余華英由此獲得5000元報酬。自此,余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據悉,從1993年至1996年這4年的時間裏,余華英和同夥一共拐賣了11個兒童,造成了11個家庭的破裂。
2021年,一名叫楊妞花的女孩發布尋親視頻,經網友們協助成功找到了原生家庭,但她的父母早已去世。當時「5歲女孩被拐26年後回家父母雙亡」登上了熱搜,掀起了巨大的熱議。拐賣楊妞花的正是余華英。
小時候的楊妞花(被抱者)與家人。
楊妞花尋親成功後隨即報警,並協助警方抓捕余華英。2022年,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