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發布關於恢復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入大陸的通知。因多次從台灣地區輸大陸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總署自2022年6月13日起暫停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經綜合評估台方整改措施,現決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輸大陸石斑魚須來自獲得註冊登記的養殖場,有關養殖場名單已在總署官方網站公布。
各海關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受理台灣地區石斑魚報關,並依法依規實施檢驗檢疫。同時,請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轄區內相關企業。(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