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廣東省標準化協會發布團體標準《預製菜 湯類罐頭食品》。
專家組評審認為,該項團標切合市場和消費者需求,體現了湯類罐頭食品產業的技術進步實際,所規定的質量技術指標既具有先進性又有適用性,其發布實施對預製菜湯類罐頭食品產業向高質量發展具有技術支撐和一定的促進作用。
此前湯類罐頭
沒有統一專門標準
湯類罐頭是預製菜的主要品種之一。然而,湯類罐頭產品一直未有統一的專門標準,已有的兩項相關標準,一是GB 7098—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罐頭食品》,未有湯類罐頭產品的具體規定;二是行業標準NY/T 2105—2021《綠色食品 湯類罐頭》,未覆蓋湯類罐頭的所有類別產品。而且企業反映,上述兩項標準所規定的技術指標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在此背景下,市場出現的湯類罐頭產品技術指標參差不齊,產品質量良莠並存。
為保障、促進湯類罐頭食品健康、高質量發展,廣東省科學院江門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牽頭並聯合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江門市江帆水產製品廠有限公司、海豚鮮生(江門市)食品有限公司、江門市蓬江區杜阮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組成編寫組,經過大量調查研究並廣泛徵求意見,編寫了上述團體標準。
污染物控制指標
嚴於國家標準要求
該項團標完善了標準對象覆蓋範圍和內容規定範圍。團標明確規定湯類罐頭包括以畜禽肉及其副產品、水產動物及其副產品、食用菌、蔬菜、豆類、穀物、水果、奶、堅果與籽類或藻類等為主要原料加工的各類產品,覆蓋範圍廣泛全面。對水產品加工過程可能產生的組胺限量控制,此前相關標準僅規定了鮐魚、鰺魚、沙丁魚罐頭。團標將範圍擴大至所有高組胺魚類罐頭產品,包括鮐魚、鰺魚、竹莢魚、鯖魚、鰹魚、金槍魚、秋刀魚、馬鮫魚、青占魚、沙丁魚等青皮紅肉海水魚。把自熱類型罐頭產品配置的專用發熱包作為產品一部分進行控制,規定了專用發熱包應符合相關標準。
團標還增加了重要質量指標規定。湯類罐頭的內容物體現其產品的真實含量,團標增加了固形物指標要求,作為產品重要質量指標之一考核並明確標籤標示要求。對污染物的限量控制,是事關食品安全的核心技術指標,該團標對湯類罐頭各類產品的污染物包括鉛、錫、多氯聯苯限量控制指標均嚴於國家標準的要求,具有明顯的先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