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吳雨)中國人民銀行27日發布消息稱,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目標和重點,並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的25條具體舉措,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努力做到金融對民營經濟的支持與民營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相適應。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全國工商聯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持舉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通知明確,在總量上,要通過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提高服務民營企業相關業務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等,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營企業貸款佔比。在結構上,要加大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綠色低碳、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等重點領域以及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通知強調,要從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出發,着力暢通信貸、債券、股權等多元化融資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積極開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優化民營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註冊機制,鼓勵和引導機構投資者積極科學配置民營企業債券。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併購重組,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股權投資基金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服務作用。通過提升經常項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政策、優化跨境金融外匯特色服務,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引進來」。
通知提出,要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財政獎補和保險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加強部門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資擔保、便利票據貼現、應收賬款確權、稅收等配套政策和機制。各地金融管理、發展改革、工信、財稅、工商聯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提升政策實效。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將指導金融機構抓緊落實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同時,加強統計監測和政策效果評估,確保政策惠及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