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擬將醫療氣體規管為藥劑製品,要求符合藥物註冊要求及銷售管制,當中兩種氣體將列為處方藥物,包括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N₂O)和一氧化氮(NO);其餘可作成藥銷售,零售時不需受額外規管。
衞生署回覆本地傳媒查詢時表示,因應新冠疫情期間經常使用醫療氣體,轄下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審視本港現有醫療氣體監管措施,並參考內地及國際有關規管情況後作決定。
管理局正就有關規管建議草擬相關指南,並展開兩個月諮詢至明年1月19日,建議規管實施日期會在通過指引的最終版本兩年後生效,讓經營者有充足時間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