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3日)公布,今年10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49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8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2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6宗,另有1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
一間公司分別兩次因違反空氣污染消減通知書規定,就每項罪行被罰款2萬元,為10月份錄得最高的罰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