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浙江省全社會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達2416.8億元,其中企業R&D經費投入達2082.7億元,佔全省比重達86.2%,企業已經成為浙江省科技創新主力軍。
記者從17日上午召開的浙江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將於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明確提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發布會上,浙江省科技廳廳長高鷹忠表示,未來浙江將在四方面具體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一是提升企業研發機構能級。深入實施「兩清零一提升」專項行動2.0版,提升3億元以上製造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5000萬元以上製造業企業研發活動覆蓋率和規上製造業企業研發活動覆蓋率。支持企業創建全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等科創平台,推進科技領軍企業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科技小巨人企業省企業研究院「雙覆蓋」行動。
二是壯大科技型企業基本盤。深入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計劃升級版、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計劃,進一步健全「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大變強」的梯次培育機制,力爭到2027年,高新技術企業超5萬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超13萬家、科技小巨人企業達到500家、科技領軍企業達到150家。
三是支持企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具有市場應用前景的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承擔。支持領軍企業構建以重大任務為牽引的創新聯合體,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務。
四是優化企業科創服務體系。組建50億元規模的省科創基金,落實創投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撬動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強化「浙科貸」「創新保」、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支持,對科技企業給予專項授信額度、貸款期限、利率優惠等政策傾斜。對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高於5%的企業,鼓勵各地安排用電、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標,納入各類科技計劃支持清單。
《條例》也在科技成果有效轉化、高能級科創平台建設以及科學技術人員發展等方面做了規定。(郭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