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破一個觀塘區賣淫集團,以一條龍式招攬內地女子到港賣淫。警方昨日(13日)展開代號「降獸」行動,拘捕21人包括集團骨幹成員、性工作者和賣淫場所業主,行動中檢獲超過40萬港幣和人民幣,以及大批賣淫用品。
觀塘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湯淦維警司表示,針對街頭賣淫活動,觀塘警區一直進行掃黃行動打擊。本年初至今用作賣淫用途劏房已越見減少,至近月發現區內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在街頭賣淫上升趨勢。經2個月調查後鎖定一個區內跨境賣淫集團。
觀塘警區解子倫總督察表示,賣淫集團成員在內地招攬女子來港賣淫,以合法途徑抵港,以每日500元出租一個約100呎劏房作賣淫及留宿之用,並會提供膳食、安全套及即棄毛巾。調查顯示,集團成員長時間在街頭賣淫熱點附近監視,通報警方和其他執法部門執法情況。
至昨日(13日)下午觀塘刑事部和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處展開聯合行動,派員放蛇先拘捕3名持雙程證內地女子,涉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其後突擊搜查多個賣淫黑點及單位,再拘捕14名雙程證內地女子(26至54歲)。警方同時拘捕賣淫集團5名骨幹成員,包括3名本地男子(35至64歲)、一名本地女子(46歲)及一名雙程證女子(60歲),涉嫌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先後在疑犯身上和住所搜出約29萬港元和11萬元人民幣,以及39條鎖匙,涉及5間作賣淫活動劏房。
警方發現有業主將名下單位出租給賣淫集團,涉及5個單位,提供17間劏房作賣淫,每月租金2至3萬元,遂拘捕2名涉案業主(56至65歲),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
警方重申,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等均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分別判處監禁7至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左起:觀塘警區反黑組主管鄧志成督察、觀塘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湯淦維警司、觀塘警區解子倫總督察。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