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14日)表示,相關的電子繳費系統經更新後,收到《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條例》)下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市民現已可用通知書上列明的多種電子方式繳交罰款。
發言人說:「市民可選擇用貼有『繳費服務』標誌的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靈、電話理財服務等電子方式繳交罰款,亦可選擇郵寄支票/匯票/本票或親自到郵政局繳款。網上銀行繳款服務方面,各銀行正陸續完成系統更新,市民如有查詢可聯絡食環署。」
早前在電子繳費系統進行更新期間,食環署已提醒受影響市民留意繳款安排。仍未繳交罰款的市民會收到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上面載有他們現時可使用的繳款方法。
《條例》下經修訂的罰款於今年10月22日生效後,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以及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的定額罰款金額已提高至3000元;至於針對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定額罰款金額,則已提高至6000元。
食環署在10月22日至11月12日期間,就相關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罪行所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詳情如下:
頂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