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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研集】「三會」提名更公平 入閘參選須努力

【學研集】「三會」提名更公平 入閘參選須努力

責任編輯:靜文 2023-10-30 08:44:5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文武

 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投票,提名期即將結束,本地政團、社團積極參選,在多個地方選區出現激烈競爭的局面。本屆區選是完善地區治理、重塑區議會後的首次區選,在新的制度之下,參與地區直選和選委會界別選舉,須取得地區「三會」(分區、防火、滅罪委員會)的足夠提名,這項規定有利於提高選舉的質素,選出符合地區治理需要的人選,是合理的機制,得到絕大多數市民的支持。

 但一直有人對「三會」提名的安排提出疑問,甚至刻意歪曲和抹黑,誤導公眾視聽,對選舉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擾。政府有必要因應目前存在的一些實際情況,進一步做好社會公眾的宣傳,尤其是針對提名機制,必須糾正錯誤的觀點,以保障區議會選舉順利舉行。

 正確看待區議會選舉的提名機制,首先要從正確理解地區「三會」開始。地區「三會」的歷史,比區議會更早,一直是地區行政的組成部分,長期協助政府處理地區民生事務。直至今日,地區「三會」在地方行政仍然具有不可忽視的角色和作用,尤其在2019年區選後,區議會遭受反中亂港勢力惡意破壞之時,地區「三會」的功能和作用更顯重要。

 獲政府委任為地區「三會」的委員,都是在地區具有代表性,或者有長期服務地區的經驗,有廣泛聯絡社區居民的網絡,以及具有豐富經驗和專業技能的地區精英。他們熟悉地區情況,能夠準確掌握地區社情民意,也具有較高的社區影響力、號召力。

 地區「三會」既是地區行政的組成部分,「三會」成員又是長期在地區服務的精英,由地區「三會」委員提名參選人,是一項合理的安排,也是進步的安排,可以確保選舉不偏離區議會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主要的功能是接受政府就地區管理事務諮詢的定位,並且也更能夠選出適合地區需要的人選。

 社會上有些人,對「三會」提名存有錯誤的理解,其中也包含有刻意抹黑、歪曲的問題,應受到重視。其中一種錯誤的觀點,是把提名機制看成是阻礙參選,甚至妨礙行使參選權的制度,這種看法極為錯誤。

 提名機制非妨礙參選權

 香港的區議會選舉,從來都設有「提名」機制,新的選制之下,增加了「三會」提名的規定,只能說是提高了對參選人的要求,而不能將此視為阻礙參選或妨礙參選的機制。在新的制度之下,任何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都可以參選,參選權並沒有受到妨礙,但能否取得足夠的提名,則是另外一回事。

 有些人認為,新的選舉制度下,要爭取足夠的「三會」提名比較困難,更據此質疑選舉的公平性。這種觀點極為錯誤。選舉是什麼?說得直白一點,就是一個篩選的過程,要從一群人中,篩走不合適的人,揀選出最佳人選,這必然會存在一定的「難度」。而這種「難度」的高低,也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怎麼能因為有「難度」就質疑選舉的公平性?

 從這次選舉的實際情況看,任何人想要參選,都可以透過民政署聯絡到「三會」成員,表達參選意願,傳遞參選的理念和各種信息。香港社會信息自由,媒體及網絡發達,任何一位有參選意願的市民,只要公開自己的參選意願,即可迅速地傳播相關信息,「三會」成員想要了解有哪些人有參選意願,也不存在障礙。實事求是地講,提名機制是公平的。

 如果有一部分人有意參選,但一直未能成功取得足夠的提名,那麼最大的可能有三種,一是他個人的努力還不夠,未能成功爭取到足夠的支持;二是他不符合社區的要求,不被認為是合適的人選;三是他不具備參選的法定要求。

 選舉從來就是篩選的過程,並不是有意參選就一定會得到提名、一定要當選,才算是公平、公正的選舉。設有提名機制,有利提高選舉質素,而非妨礙參選權,社會公眾對此應該有正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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