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11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侵權活動。經初步點算,案件涉及約1200部懷疑非法串流裝置,及一批電腦和影音器材,估計市值約140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版權擁有人舉報,指有零售店舖向顧客提供非法串流裝置,即電視機頂盒及特定應用程式以用作收看侵權影視作品,涉嫌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
經深入調查及在版權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人員今日突擊搜查10間分別位於深水埗及元朗的懷疑涉案零售店舖,並檢獲該批懷疑非法串流裝置。
行動中,海關拘捕6名男子,年齡介乎25至39歲,包括3名店主及3名售貨員。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今次行動是自《2022版權(修訂)條例》實施以來,首次引用「傳播權利」打擊涉及非法串流裝置侵權活動的執法行動。海關提醒商戶,切勿參與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活動。市民亦應尊重知識產權,不要購買任何非法串流裝置。非法串流裝置所連接的不知名網站可能附有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為用家帶來風險。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0000元。(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