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顏汶羽
繼「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後,特區政府早前先後公布建造業及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除了優化「補充勞工計劃」外,隨着人口老化及結構性的勞動人口減縮,各行各業都在為人手短缺而苦惱,而結構性的勞動人口問題難以即時從本地勞動市場補充人手,故輸入外勞無疑是解決燃眉之急。至於聘用外勞後所要面對的挑戰,則是特區政府接踵而來要處理的問題。
社會一致認為政府須保障本地就業優先,確保本地工人收入受保障、改善本地勞工權益及加強本地培訓。有意見認為,輸入外勞無疑打擊本地就業,壓低本地薪金水平。事實上,政府規定僱主在申請聘用外勞前,須證明經過4個星期本地招聘後仍有人手短缺,過程中勞工處會逐一審核招聘情況,以及判斷僱主是否有誠意聘請本地勞工。在聘用外勞後,一般而言,外勞不了解當地的語言、文化、社會環境、職場文化等與他們工作息息相關的問題。除此之外,部分工種更要求持有認可牌照或證書,但大部分外勞都不符合本地工作要求而需額外培訓和指導,以及外勞對自身的勞工權益了解不足等,都是現實中會出現的挑戰。
為此,我們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加強與內地合作溝通,並建議可採取不同措施,例如在內地設立認可跨境培訓基地,由本地培訓機構(如VTC)與內地院校以香港標準在內地(例如廣東省、廣西省、福建省)建立跨境培訓基地,課程由香港當局監管與認證,內地勞務公司參與學員招募與配對,培訓費用由外勞僱主支付。由於本港建造業對外勞的需求最為殷切,建議首階段邀請建造業議會按《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下的「專工專責」條文提供熟練或半熟練技工相關培訓與認證,讓外勞能獲取相應的認可資格。至於東南亞與海外的外勞,建議邀請本地培訓機構合作,來港後集中以香港標準進行培訓。
另一方面,在推動兩地職業技能互認方面,我們建議透過香港「資歷架構」、內地「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等框架推動兩地「職業技能」互認,當中重點推動「持證上崗」行業的技能互認,例如工程技術、飛機和船舶技術、建築工程、工業生產等技能,亦能鼓勵更多具資深職業技能的外勞來港工作,長遠而言更能提升香港職業教育的認受性,深化兩地在職業教育培訓項目的合作。
此外,特區政府亦應完善外勞監管制度,在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轄下設立「外勞事務專組」,加強中介監察與服務質素,增加營運透明度,主動監察聘用程序、手續及費用等問題,制訂匿名舉報及突擊巡查制度,並主動向外勞宣傳教育,增強外勞的自我保障意識。而內地方面則可增加勞務公司牌照,重點增加廣東省勞務公司數目。與此同時,特區政府須加強與內地協作,打擊無牌經營、主動調查與懲處借用牌照經營,推動聯合執法;建立資訊溝通機制,加強信息交流。
最後,為更有效保障本地就業,政府需定時公布不同行業的人力短缺數字,以及引入的外勞數字與來源,適時檢討市場情況,判斷是否需增加或減少輸入外勞的限額。倘行業沒有人力短缺,便要撤走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