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報於5月12日刊登由作者何博浩撰寫題為《強積金制度需多方面改革》的文章,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撰文回應。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貴報於5月12日刊登由何博浩撰寫題為《強積金制度需多方面改革》的文章,部分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故現提供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有助貴報讀者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對於作者建議適度放寬提取強積金的限制,允許香港市民把強積金作醫療、進修升學或置業用途,積金局明白社會對置業、醫療保障等議題的關注,但我必須強調,強積金是世界銀行提倡的多支柱退休保障制度下的第二支柱,旨在為香港的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其功能在於協助打工仔為他們的退休保障建立儲蓄投資紀律,但強積金必須與其他支柱(例如個人儲蓄、相關的社會保障計劃及公共服務)相輔相成,才能更全面支援退休生活所需。
積金局多年來無間斷透過宣傳及教育,讓市民大眾明白強積金的設計具備平均成本法及複息效應的特點,因此只有將強積金一直保存在制度內直至應付退休需要時才提取,才能達致滾存增值的效果。積金局一向以民為本,以計劃成員利益為先。除了法例訂明的情況之外,如容許計劃成員提早提取強積金,必定會削弱強積金制度的退休保障功能。
至於作者指可供選擇的基金「大多偏重於股票、債券、外幣等方面」的說法,我認為必須要以事實為根據,否則會誤導讀者。強積金現時有超過400多個基金供計劃成員選擇,涵蓋股票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債券基金、保證基金和強積金保守基金,各有不同的投資目標和風險程度,並非作者所指強積金「缺乏選擇」的描述。
事實上,我們經常提醒計劃成員須因應自己的人生階段、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揀選適合自己的強積金投資組合。而缺乏投資知識或時間管理強積金的計劃成員,則可以考慮預設投資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DIS))。DIS分散投資於環球股票及債券市場,收費設有上限,並設有「隨齡降險」的自動調節機制,是一個便捷的現成投資策略。
此外,作者提到「進取型的打工仔也不能將儲蓄投資在新興的投資市場(如虛擬貨幣)」。我必須強調,積金局一直致力持續改善強積金制度,不時因應社會變遷與市民需要,檢討強積金可投資範圍,從而推動業界持續優化強積金投資選擇。積金局進行檢討時,其中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風險程度,我們絕不允許進行高風險、高度投機性的投資,例如槓桿產品。作者可能未有留意,積金局早於2011年已把兩個黃金交易所買賣基金納入成為強積金基金「准許投資項目」,故他指「打工仔連選擇投資貴金屬(如黃金)也未能做到」並非事實。
就作者對強積金制度的透明度和收費的評論,積金局明白強積金計劃成員十分關注強積金的收費,局方一直致力推動減費,並積極推出改革措施以優化強積金制度,包括提升基金收費透明度、提供比較價格工具,推出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及DIS等。在局方的努力下,用以客觀衡量強積金收費水平的「基金開支比率」由2007年的2.1%持續下降至目前的1.33%,下降幅度超過三成半。而在積金易平台推出首兩年,我們預期計劃成員須支付的計劃行政費將平均降低三成,平台運作十年內,累計節省高達300億元至400億元的行政成本,相當於期內原來行政費用超過四成至五成半。
有勞閣下將上述資料向有關專欄作者分享,並期盼有機會能與貴報編採人員及有關專欄作者就強積金議題進行交流,加深對強積金制度的認識。
積金局行政總監 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