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賢力量青年時事評論員 何子煜
自2019年區議會選舉後,社會各界對部分區議員的表現提出了尖銳的質疑,包括有區議員使用辦事處進行與區議會工作無關並可能觸犯法例的活動、拒絕服務政見不同的居民、公然作出與政府政策背道而馳的行為。凡此種種,其症結所在是區議會偏離了《基本法》列明的「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定位,變得泛政治化,而政府又對地區行政缺乏掌控能力,未能全面彰顯行政主導精神。為此,政府於近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明確指出是次檢討的指導原則之一,是要「充分體現行政主導」,抓緊地區治理工作、培養強而有力的服務隊伍、全面加強地區動員能力。地區民政事務專員作為政府在地區行政的代表,勢必承擔起更沉重的使命和任務,政府應為專員提供相關的人力資源配套,確保專員能夠有足夠力量發揚行政主導精神。
民政事務專員權責重大
民政事務專員是民政事務處的主管,需要監督地區行政計劃的運作情況、落實及統籌地區計劃的實施,並作為區議會及其他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樑。此外,民政事務專員亦要主持地區管理委員會,促導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社會福利署、地政總署等相關部門的地區工作。本屆政府接連透過「建設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完善地區治理工作」兩大措施加強地區行政效能,增加了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內所有關愛隊小隊總指揮、區議會主席這兩個新角色。由此可見,民政事務專員不但工作量越發沉重,其職能亦更為多元化。雖然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上述安排不但能夠體現行政主導,亦可以令區議會和關愛隊之間的協調和統籌更有效,但民政事務專員既要統籌公務員團隊的工作,又要廣泛接觸關愛隊,更要處理區議會的事務以及加強與區議員的溝通,甚至要無孔不入地掌握區情和民情的動態,難免令其壓力百上加斤。
政府可考慮增聘聯絡主任
然而,在立法會的討論中,議員普遍關切民政事務專員權力可能增加的問題,許多議員特別提醒政府要小心挑選專員的人選,以及注意專員調動崗位可能出現的延續性問題。但更為關鍵的是,政府如何確保民政事務專員手下有足夠的力量,來完整而確實地發揚行政主導精神,這絕非一廂情願地期待民政事務專員有足夠的能力,或政府提供相應的培訓便可達成,而是一個非常現實的行政和人力資源分配議題,必須研究擴充人員編制的可能性,從而有效支援專員,否則行政主導只會流於一句口號。
在政府現行的編制中,民政事務總署和各區民政事務處設有聯絡主任職系,主要職能包括在社區建立並維持有效的聯絡網、傳播資源、監察社區對政府政策和計劃的反應。就此而言,聯絡主任能夠直接支援地區民政專員,處理與關愛隊和區議員的溝通聯繫。然而,目前全港十八區只有約570名地區聯絡主任,以全港734萬名市民計算,每名聯絡主任平均需要面對約1.3萬名市民。不少地區人士都指出,聯絡主任的數目嚴重不足,未能完全支持各區民政處把握區情和接觸市民的需要。在上年度的《民間施政報告》,政賢力量已建議政府增聘地區聯絡主任,加強政府與居民組織之間的聯絡,從而全面提升政府對地區力量的聯絡、統籌和協作能力。
在關愛隊和完善地區治理方案出台後,聯絡主任更應該肩負以下職能:第一,與關愛隊維持恒常的聯絡和合作,切實掌握關愛隊的工作進度和營運需要;第二,促進區議員和各地區民政處互動,確保區議員推出的活動和日常工作能滿足政府當下最迫切使命。因此,政府應繼續檢視增聘地區聯絡主任的可行性,並視乎需要具針對性地從資歷豐富的地區主任、地區幹事中選取合適的人選,發揮其經驗和地區人脈,支持專員發揚行政主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