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在哈爾濱市疫情防控專場新聞發佈會上,市新冠肺炎治療專家組成員、市第六醫院新冠肺炎治療組組長李曉東針對感染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居家隔離治療,什麼情況需要集中隔離收治,如果居家隔離,需要注意哪些等問題進行介紹。
哈爾濱市新冠肺炎治療專家組成員、市第六醫院新冠肺炎治療組組長李曉東
李曉東表示,從目前全國疫情情況和哈市本輪疫情收治情況來看,大部分以無症狀感染者和輕症病人為主,可出現輕度發熱、鼻塞、咽乾咽痛,咳嗽,乏力等症狀,對於沒有基礎疾病的中青年人,如果只是出現了輕微的呼吸道症狀,也不影響正常生活,甚至不需要自行服藥,多休息,多喝水就能自愈。這種時候,不必過度恐慌,只要居家監測即可。居家期間注意每日監測體溫、測抗原,如有發熱可以用一些退熱藥,輕微咽乾咽痛及咳嗽,可以口服一些化痰止咳類藥物對症治療。注意房間內通風、每天通風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用含氯製劑或酒精濕巾對房間內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如有同住家人儘量做到分開房間,分時段用餐等。
那什麼時候,應該去醫院呢?李曉東介紹,第一是年齡超過70歲,有心腦血管、腎臟、腫瘤等基礎疾病的老人,原有疾病加重,要首選去醫院就診觀察。第二,年齡低於14歲兒童患者。第三是特殊群體,如孕產婦。超過3天高熱仍未好轉,並有明顯呼吸急促症狀,也要立即去醫院就診。就醫時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到達醫院,儘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什麼時候解除呢?李曉東稱,居家人員症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症狀,自測抗原陰性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或CT值大於35(兩次檢測間隔大於24小時),可解除居家,恢復社會活動。(記者 張曉磊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