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漠政辦規〔2022〕6號),黑龍江省漠河市將開展2022年度文化事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面向全社會徵集一批文藝類、文化類、新聞類獎勵項目,經專家評審後給予表彰獎勵。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11月8日至20日
二、申報作品範圍
對近五年內以宣傳漠河、提升漠河知名度和美譽度為題材的文藝類(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曲藝及其他文藝作品)、文化類(文化創意產品、奇石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體育、自媒體製作、美食、文化創意設計、歷史文化)、新聞類(報紙期刊、新聞網站、新媒體、本級媒體、理論文章、調研報告)出版、發表、入展、入圍,並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獎項的作品進行獎勵。獎勵標準詳見《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試行)》(附件1)
三、申報流程
凡申報的個人或組織,須填報《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申報表》並對申報作品進行書面承諾,以單位名義申報的作品須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或組織需提供作品簡介、主創人員簡介、作者身份證件、作品原件、光碟、正式出版物(或演出節目單、現場劇照等)、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有關文件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等佐證材料。
四、申報方式
申報主體務於2022年11月20日前將《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申報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至漠河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綜合股(旅遊大廈二樓204室),聯繫人:馬淑香 聯繫電話:15094617160
附件1:《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2:《漠河市文化事業發展基金申報表》
附件3:申報人承諾書
附件下載連結:
https://pan.baidu.com/s/1x41lyg1asAtuyeQwN0nEQg
提取碼:nprx
(記者 張曉磊 漠河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