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聘任馬清運等99人為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非公務委員,名單現已在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公佈。名單中既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全國勘察設計大師及各領域專業人士,也有省市政協委員、市人大代表。
據悉,《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章程(2022年版)》此前經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對外公佈。新版章程對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其專業委員會的審議審批職責、人員架構和議事規則等進行了修訂,以此鼓勵公眾參與規劃的決策、監督規劃的實施,進一步保障城市規劃管理的科學高效,從而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杆城市。
《深圳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2016-2035)》經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2018年1次會議審議,與會委員全票同意原則通過該規劃。
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規劃委員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借鑑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制度,依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設立的法定機構,於1999年7月成立,是內地成立最早且唯一具有規劃審批權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市規劃委員會的高效運行,提高了城市規劃決策的科學性,為深圳城市建設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規劃委員會成立以來,通過規劃集體決策機制的改革創新,積極助力城市規劃重大決策,在審議重要規劃、促進城市規劃技術規範化和標準化、推動法定圖則全覆蓋和城市更新等存量土地再開發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特別是通過引入非公務委員參與規劃決策的方式,健全了規劃公眾參與機制,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
具體來說,市規劃委員會以決策、諮詢職能為主,採用二級架構,下設發展策略委員會、法定圖則委員會和建築與環境藝術委員會三個專業委員會,行使相關的審議或審批職能。同時,市規劃委員會及其專業委員會由公務委員和非公務委員組成,公務委員由市政府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代表擔任,非公務委員由有關專家和社會人士擔任。
當前,國家正在推進「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相關規劃的內涵和審批要求均將發生較大變化。為此,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近期開展章程的修訂工作,對市規劃委員會的職責、組織架構和人員構成等進行優化調整。
本次修訂將涉及海洋、林業、農業空間和有關城市自然保護等規劃納入主要審議職責,包括生態單元規劃、農業單元規劃、海域海島規劃等,並調整相關規劃名稱等表述與國家最新要求保持一致。同時,將涉及空間品質提升的規劃、歷史街區和歷史風貌區等歷史文化保護專項規劃納入主要審議職責,強化重點地區城市設計、重大項目建築設計方案的審議職能。
例如,建築與環境藝術委員會新增審批歷史文化保護專項規劃,審議生態單元規劃、農業單元規劃、海域詳細規劃和海島規劃等職責。
根據新增的審議職責,市規劃委員會增加林業、海洋、農業、歷史文化等領域的專家作為非公務委員,加強各專業委員會的專業能力建設。市規劃委員會由29名委員組成,其中公務委員14名,非公務委員15名。公務委員設常設席位委員9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長擔任;其他常設席位委員包括市政府秘書長、市發展改委、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和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的代表。
專業委員會方面,發展策略委員會公務委員設常設席位委員9名,非公務委員30名;法定圖則委員會公務委員設常設席位委員10名,非公務委員35名;建築與環境藝術委員會公務委員設常設席位委員6名,非公務委員25名。
值得一提的是,為優化會議的議事規則,實現規範運行,修訂後的章程提出各專業委員會「每次參會的非公務委員人數應超過公務委員人數」,並「可根據需要邀請公眾旁聽,或以電視、網絡直播等多種媒體形式公開」。
下一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改革工作,充分發揮其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綜合決策、諮詢和統籌的作用,更好保障城市的建設和發展。(記者 王靜抒)
頂圖:深圳市大沖村改造前後對比圖。《深圳市南山區大沖村改造專項規劃》經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建築與環境藝術委員會2011年第7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