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法制宣傳,加大執法力度。不僅要宣傳電動車引起的火災事故嚴重後果,也要向居民普及相關法律,讓居民知曉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充電,屬於違法行為。」
1月4下午,出席河南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的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新雅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艷玲表示,電動車推進高層小區上樓,安全隱患嚴重,要加強阻止電動車「上樓」管理。
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新雅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艷玲
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電動車上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該規定施行後,河南省不少小區開始着手整治電動車上樓,或張貼警告標語,或增設非機動車車棚和充電樁,電動車上樓的情況有所好轉,但一些小區仍存在管理漏洞,仍有市民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車,電動車進入電梯上樓,安全隱患嚴重。
因此,李艷玲委員建議:加強法制宣傳,加大執法力度。不僅要宣傳電動車引起的火災事故嚴重後果,也要向居民普及相關法律,讓居民知曉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充電,屬於違法行為。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各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公司要依法依規履行責任,經常性開展專項檢查,對於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對拒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取證,嚴格執法。
全部電梯安裝智能系統,阻止電動車上樓。建議借鑑推廣石家莊市、邯鄲市做法,在多個小區電梯安裝了電動車智能識別系統,如果電動車進入電梯,電梯就會發出警報聲,電梯門會一直保持打開,停止運行,直到電動車離開,電梯才恢復正常運行。通過高科技阻止電動車上樓,從而消除隱患。
增設共用充電樁,實行民用電收費標準。只有充電問題解決了,居民才會真正不推電動車上樓,建議政府在樓前、樓後或地下車庫修建電動車專用充電區,安裝數量充足、操作方便、統一收費標準的民用電價格的共享充電樁,徹底解決電動車出行根本問題。(記者 王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