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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實施「有溫度」的《哈爾濱市寒冷季節室外勞動保護規定》

2021-09-16
来源:香港商报网
 
    9月15日上午,哈爾濱市人大召開新聞發佈會。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四川主持發佈會,並介紹制定出台《條例》和《規定》的有關情況。哈爾濱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費德軍、法工委立法一處處長王蕊參加發佈會並答記者問。會議公佈:《哈爾濱市寒冷季節室外勞動保護規定》將在2021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強制性」與「指導性」條款相結合,充滿了對廣大高寒室外作業勞動者的關切,被稱為是「有溫度」的冰城《規定》。
 
 
    據了解,《規定》的適用時間範圍,綜合考慮哈爾濱市季節特點,確定寒冷季節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間。《規定》的適用人員範圍是從事室外作業的勞動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即「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
 
 
    關於低溫津貼的發放崗位和人員的確定,《規定》還採用「強制性」與「指導性」條款相結合的表述方式,即《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低溫津貼,參照全國多地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確定低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為每月最低200元。而對於確定發放低溫津貼的具體崗位、工種,由用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通過集體協商機制確定,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自主權。
 
    《規定》是一部保護寒冷季節室外勞動者權益,回應哈爾濱市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的地方性法規,也是一部有溫度的法規。
 
 
    《規定》體現了對室外勞動者的保護和關愛。對寒冷季節室外勞動者權益保護,除規定了發放低溫津貼的內容,《規定》還明確了暴雪、寒潮等氣象災害預警時,用人單位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採取應急措施,合理安排室外勞動項目和作業方式,減輕勞動強度。此外,《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寒冷季節室外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保護設施等內容。同時,《規定》倡導和鼓勵社會各方為寒冷季節室外勞動者設立或提供保溫防寒場所,政府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應當積極做好協調工作。這些內容的規定使全社會對室外勞動者的保護形成合力。(裴振萍 王琳)

[责任编辑:赵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