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黑龍江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四年位居全國第一,2019年、2020年連續兩年實現100%。目前在黑龍江省依法就當開庭審理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常態化。
發佈會現場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華菊稱,黑龍江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高度重視應訴工作,說明行政機關負責人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思維正在逐步形成,也說明黑龍江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快速改善。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華菊
李華菊從四個方面介紹了黑龍江省推動此項工作的具體措施。
高位推進。李華菊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主要領導多次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提出明確要求,並在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研究落實推進措施。
立法跟進。李華菊介紹,2016年,省人大常委會作出《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在全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積極履行出庭應訴的法定義務,並對不出庭的追責方式作出明確規定。
納入考評。李華菊表示,2016年,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參加訴訟,直接傾聽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呼聲,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維護法律尊嚴與權威,提高政府公信力。同年年底,又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方案。2017年,省政府辦公廳再次下發了《黑龍江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對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年終考核、責任追究方式等均作出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將負責人出庭應訴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
通報問責。李華菊說,2017年4月,省法院下發通知,決定對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實行月通報制度。對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的,通報審理案件的法院院長及被訴行政機關;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事件的案件,經法院書面建議,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而未出庭的,將通報抄送當地黨委、人大、政府主要領導。
李華菊強調,下一步,全省法院將繼續鞏固提升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在保持100%出庭應訴率基礎上,推動發揮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優勢和作用,真正實現「出庭又出聲」「出庭出效果」,有效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裴振萍 張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