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貪一時之利,給詐騙活動「洗錢」,賺取佣金,淪為詐騙分子的「工具人」,讓自己身陷囹圄。近日,南山警方打掉一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團伙,刑事拘留4人。
南山警方打掉一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團伙
今年1月底,塘朗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一條線索:有人在網上給詐騙團伙洗錢。掌握線索後,南山警方立刻組織警力展開調查。通過網上研判和分析,民警鎖定了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嫌疑人譚某猛(男,22歲),並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譚某猛對其利用銀行卡、網絡支付平台等方式協助他人洗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為詐騙活動「洗錢」難逃法網
根據犯罪嫌疑人譚某猛提供的線索,南山警方反覆走訪排查、搜集證據,最終鎖定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落腳點,一個幫助轉移電信詐騙涉案資金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3月10日,民警奔赴湖南,抓獲嫌疑人雷某威(男,26歲)、 譚某程(男,22歲)、鍾某慶(男,24歲)。經審訊,嫌疑人譚某程、雷某威、鍾某慶對其協助他人洗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嫌疑人雷某威供述:去年10月底,經熟人介紹加入一個專門洗錢的交流群。對方稱只要把網絡收款二維碼或銀行卡賬號發在群里,轉移一筆資金,就可得到百分之六的佣金。抵不住利益誘惑的雷某威很快成為了代理人,負責日常統計和收受贓款。短時間內,雷某威的個人賬戶陸續收到了10餘筆轉賬,共計46850元人民幣。累積到一定金額後,再通過網絡支付平台轉到指定賬戶,對方則按照約定支付雷某威佣金。經警方調查,雷某威共獲利9000餘元。
整個洗錢團伙分工合作,相互轉賬,其中譚某猛、譚某程、鍾某慶也是代理人,名為利用網絡平台進行收款,實則以賺取佣金的方式幫助電信詐騙團伙進行洗錢活動。目前,包括譚某猛在內的四名嫌疑人均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王靜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