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徐自強建議,農民強制性參加新農合,由原來的自願參保改為強制性參保,除了國家政策規定的少繳、免繳個人參保費、或已經購買了其他類別的醫療保險費以外,一律按照相關政策繳納保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自從2003年我國實行新農合試點以來,新農合這一種具有我國特色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保障農民的基本衛生服務、抵禦重大疾病風險、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徐自強指出,由於諸多原因,在部分農村,少數農民參加新農合的積極性不高,據調查,自願參加新農合的比例大約在70%左右,有的家庭是選擇性繳費,只是對年老、有疾患的人繳費。
徐自強分析,目前新農合覆蓋面低、部分農民不願參加新農合的原因主要有幾點:一是農民對新農合的政策不了解,有人認為是國家以醫療保險為名變相向農民徵收稅費,不知曉各級財經在新農合給予了高額補助。二是認為自己目前身體好,繳了錢是白繳了,沒有互助共濟的理念。三是許多農民工在外地就業打工,而新農合還沒有開通異地聯網報銷功能,報銷不便利。四是保費逐年上漲,到目前每人須要繳納280元,每戶每年需要繳納一千元左右,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民來說是一筆不少的數字。五是對新農合管理機構的服務不滿意,報銷手續繁瑣,報銷政策不透明。其主要原因還是沒有理解參加新農合互助共濟的意義,認為自己沒有疾患繳了錢是白繳了。有的人寧願在封建迷信、打牌賭博上大手腳花錢,不願繳費參加新農合。
徐自強說,目前由「自願」改為「強制」的時機已成熟。農民參加新農合,由「自願」改為「強制」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體現,目前具有時機的成熟性、法律的正當性。振興鄉村戰略,農民是主體,農民的健康是關鍵,只有全民健康,才能全民小康。我國農村脫貧攻堅戰取得了戰略性成果,實現了全民小康水平,絕大多數農民在經濟上有能力支付基本保額,極少數特殊人群,如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人等,國家已經執行了全免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提出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日後不斷完善新農合制度提供了法律空間。我國目前實行的社會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三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是強制性保險,而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是非強制性,對農民強制性參加新農合,是農民抵禦疾病風險、保障健康而履行的義務,不能理解為增加了農民的經濟負擔,違背了「自願」的有關法規條款。
徐自強建議農民強制性參加新農合。由原來的自願參保改為強制性參保,依地域分檔次繳費。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分西部、中部和東部及沿海經濟發達地區3個檔次;根據實際經濟收入情況,在同一個地域,城鄉結合部與邊緣山區分為不同檔次繳納保費,體現互助共濟,「窮幫富」的合作理念,共享發展紅利。全國統一頒佈新農合法規或制定政策。對參保對象、繳費數額、繳納年限、個人賬戶的累積要有明確的規定,讓參保人員一看見底。
徐自強說,要加強宣傳,讓農民理解新農合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引導農民積極參保,簡化參保和報銷流程。(記者 李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