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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20-08-3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皓萍 報導:8月31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條例》的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賦予自創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
 
  發佈會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新民介紹,《條例》結合鄭州、洛陽、新鄉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實際履行建設自創區職責的這一實際情況,對自創區的管理體制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設定。
 
  《條例》第四條規定,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領導協調機構,負責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協調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承擔日常的組織、協調和推進等工作。其次,《條例》第五條明確,鄭州、洛陽、新鄉三市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自主創新示範區的管理機關,行使所在地省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規劃、教育、科技、財政、土地等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
 
  在《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對自主創新示範區的管理權限進行了突破性的探索。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自創區發展需要,向自創區下放項目審批等權限,做到應放盡放;並賦予自創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

  提高技術市場的流動性
 
  《條例》專設「創新激勵」一章,規定了一系列促進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系統完善了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內容。
 
  《條例》要求,河南省政府有關部門和自創區所在地省轄市政府統籌專項資金,對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給予引導和支持;「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構建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王新民說。
 
  《條例》提出提高技術市場的流動性。為了解決知識產權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高的問題,將缺乏流動性的知識產權轉換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自由買賣的證券化商品。《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支持知識產權交易運營平台建設,推行知識產權與專利產品許可交易新模式,形成知識產權基礎流動性市場,實現知識產權快速轉移轉化。」

  建立健全人才流動機制
 
  王新民說,《條例》支持自創區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先試,實現人才「引得進、留得住」。 提高人才待遇,更多更廣的吸引境內外人才。《條例》規定「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以採取協議工資、項目工資或者年薪制等方式引進。」
 
  《條例》提出,建立健全人才流動機制,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才離崗創業,在自創區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離崗期間保留人事關係和職稱。
 
  同時,優化青年人才的培養機制。《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完善科技創新人才梯度培養機制,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制度,加大對青年創新創業人才選拔資助力度。」為自創區培養更多的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團隊。

  不給「差評」 不做負面評價
 
  「自創區作為科技創新和改革政策先行先試的區域,應當樹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價值導向和評價標準,消除風險性比較高的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顧慮。」王新民表示。
 
  《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未取得預期效果但符合程序規定、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的,可以免除責任。自主創新示範區在科技創新項目實施、財政科技資金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方面,建立區別於其他領域的評價監管機制,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對探索性強、前沿引領性高的科研項目,項目承擔人和項目管理單位勤勉盡責、未謀私利但未能形成預期科技成果的,不作負面評價。」
 
  這些情況不給『差評』,讓科創管理者和廣大科研人員能幹事、敢幹事、干成事。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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