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利萍 報導:7月29日,記者從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和公共場所經營秩序,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衛生監管機制,保障民眾的就醫及公共衛生安全,太原市衛健委7月10日出臺了《醫療衛生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公共場所衛生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兩個《辦法》),並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太原市衛健委副主任孫慧生稱,太原市兩個《辦法》在信用分類監管方面的探索,在山西十一個地市中排名第一,在全國也屬於走在前列的城市。兩個《辦法》是太原市構建以信用監管為基礎、重點監管為補充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重要環節,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衛生健康領域以“管得好”支撐“放得開”,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為全市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實施差異化分級分類監管
據介紹,按照兩個《辦法》,太原市衛生健康領域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範圍是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領域中醫療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兩個專業中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醫診所備案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企事業單位,共計逾8000家市場主體。
根據歸集到的被監管單位信用信息,太原市將被監管單位信用類型劃分為誠實守信(A級)、信用良好(B級)、一般失信(C級)、嚴重失信(D級)四個類型。
對“誠實守信”(A級)單位,實行寬鬆信任化監管,給予免查或減少抽查頻次、適當減免自查、優先向政府部門推薦評優、與相關部門和行業實施聯合激勵等多種激勵措施。對“信用良好”(B級)單位實行寬鬆包容化監管,適當降低監管頻次,在監管中如發現未造成社會危害的輕微違法行為,加強行政指導,督促改正,可免予行政處罰。對“一般失信”(C級)單位實施重點監管,全面提高監管頻次,實行失信預警,在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對“嚴重失信”(D級)單位實施重點嚴格監管,在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並採取黑名單管理、限制或禁入市場等懲戒措施。
提升失信成本 加強懲戒力度
據瞭解,失信代價過低、懲罰過輕是太原市目前失信問題高發、頻發、復發的重要原因。為此,《辦法》“對症下藥”“靶向治理”,首先,讓失信者付出失信記錄被廣泛共享,從而有可能付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成本;其次,讓失信者付出依法依規公示失信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市場監督、輿論監督的成本。第三,讓涉及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失信者付出被列入“黑名單”,承受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的成本。第四,讓失信行為的責任主體、責任人付出依法依規被問責的成本。
完善信用修復 加大制度創新
據太原市衛健委衛生監督科科長王萬金介紹,完善衛生行政處罰信用信息修復機制是此次出臺兩個《辦法》,進一步提升衛生健康領域信用管理規範性、合法性和精准性的一次制度創新。市場主體要想降低自己的監管成本,減輕監管壓力,就必須下大力氣改善自己的信用狀況。
其內容包括:涉及一般失信的行政處罰信息,在本部門或政府網站公示期為一年,一般失信信用主體積極整改的,可在最短公示期三個月後,提出信用修復申請。涉及嚴重失信的行政處罰信息,在本部門或政府網站公示期為三年,信用主體在符合相關修復條件情況下,可 在最短公示期六個月後,提請信用修復申請。
“總之,兩個《辦法》的出臺,明確了守信和失信行為範疇,建立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有助於科學開展信用狀況分類評價。在此基礎上,我們還結合信用分類情況,實現了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信用全過程閉環管理,推動聯合獎懲機制落地見效,構建起了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定將有力促進衛生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孫慧生最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