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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檢察院:盜墓未盜掘到任何財物 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2020-05-0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翁海倩 報導:近日,記者從新疆檢察院獲悉,新疆博樂市檢察院近日以謝某某、楊某某等7人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依法向博樂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現實版的「摸金校尉」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據了解,2019年3月,謝某某在博樂市承包土地種植棉花時,發現農田周圍有多處「烏圖布拉格土墩墓」的文物標識牌。他通過標識牌了解到當地有古代墓葬群,遂產生了盜掘古墓葬陪葬品牟利的想法。
 
  2019年11月,謝某某夥同楊某某等9人開始盜掘其中一座古墓葬。為掩人耳目,9人在夜晚人煙稀少時開始作業。但經長達十餘日的盜掘後,因盜洞滲水塌方,不得不停止作業。後案發,7人被抓獲,2人在逃。
 
 
  被抓獲的7人在盜掘古墓葬中一無所獲,但依然涉嫌構成盜掘古墓葬罪。經新疆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員現場勘查報告認定,此次盜墓行為產生的盜洞已經到達封堆下中部位置,可能已接近墓室,盜墓者對墓葬本體造成了嚴重破壞。檢察官們在勘察中還發現,有的古墓葬未嚴格按照文物法要求設置安全保護距離,周圍農田將其緊緊地包圍着;有的古墓邊還有大面積的火燒枯草的痕迹。
 
  上述墓葬群2007年6月被新疆列為「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由7座古墓葬組成,被盜墓葬是七座中最大的一座。除了7名涉案嫌疑人留下的盜洞外,被盜墓葬南部隱蔽處,還有多處疑似洛陽鏟探孔痕迹。
 
 
  博樂市檢方依照公益訴訟職能,就謝某某等7人盜掘行為給古墓葬造成的侵害發出了公告,提醒相關部門向謝某某等7人主張權利,該院將會依職權支持起訴。如果公告期滿,相關主體未提起訴訟,該院將就謝某某等7人對古墓葬造成的侵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同時,對7名嫌疑人因盜掘給古墓葬造成侵害產生的4.4萬餘元人民幣的盜洞回填費用,也將通過支持起訴或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方式維護國家、公共利益。
 
  辦案檢察官說,盜取古墓、古建築等古文化遺址的行為,涉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中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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