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1月29日,雲南省醫保局與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雲醫保〔2020〕10號),臨時調整部分政策規定,採取超常規舉措,全力以赴做實做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醫療保障工作。
一是將以確診患者為保障對象,臨時調整為在做好確診患者保障的同時,將包括確診患者家屬、陪護、醫務人員及其它密切接觸人員在內,經衛生健康部門根據診療方案,臨床診斷為疑似的患者,一併納入保障範圍。
二是將按人結算醫保費用,臨時調整為按救治醫院結算,不再局限患者參保屬性、本地異地,凡是衛生健康部門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經臨床診斷為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救治後個人不需支付任何醫療費用,由醫保部門與救治醫院統一結算,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及時就醫。
三是將醫院先墊付後結算,臨時調整為醫保部門向定點救治醫院先預撥,後按照醫院救治賬(清)單結算,並根據救治需要及時補撥資金,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四是將按醫保目錄結算費用,臨時調整為按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結算,診療方案中的藥品、耗材和診療服務項目全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將能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口罩、手套、棉簽、消毒液、體溫表等防控用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範圍。
五是將藥品耗材等需通過省級招采平台採購,臨時調整為在省級平台不能及時供應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先在網下採購,第一時間應急使用,疫情結束後,醫療機構統一將網下採購的藥品報同級衛生健康和醫保部門備案。(張興明 胡非)